第A06版:法治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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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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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付车费、打司机 强悍醉汉抢车撞人

静安法院: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8年

庭审现场 通讯员李弘宇 摄

□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不仅拒付车费,还殴打出租车司机致8处肋骨骨折,随后,又抢车扬长而去,无证飞速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当街连撞两人,致其中一名被害人多处轻伤,直至撞击隔离栏后才被迫停车……昨天上午,29岁的仓某站上了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刑事被告人席,被控两宗罪:寻衅滋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庭上,仓某声音洪亮表示认罪,但对自己这一切恶劣行为的解释仅仅是酒后“断片”,“我当时就是喝了酒,糊里糊涂的。”

合议庭审议后当庭予以宣判: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

拒付车费殴打“的哥”在先抢夺出租车在后

仓某是江苏人,仅有小学文化的他在上海某公司打工。2018年12月7日19时许,仓某应同事邀约至兰溪路上某饭店喝酒。据仓某陈述,“席间我一共喝了约一瓶多白酒,还有很多啤酒,具体喝了多少我记不清了。”当天23时许,同事拦下一辆出租车,将仓某送上了车。

出租车司机王某是一位开了13年出租车的“老的哥”。据他回忆,仓某当时坐在副驾驶位上,一上车就在打电话骂骂咧咧。

12月8日0时20分许,王某按照仓某所述抵达目的地天目中路、新民支路路口后,仓某未支付车费,拉开车门就下了车。“我立即下车喊住他,叫他付钱。”令王某意想不到的是,仓某不仅拒付车费,双方争执推搡后,仓某还不断殴打他。这一幕,被街头监控完整记录下来。公诉机关当庭播放多份视频证据显示,仓某先是脱下鞋子用以殴打王某的头部和身体等部位,后又追打至一旁桥墩处,将其摁倒在地进行殴打。

后经司法鉴定,王某被殴打致8处肋骨骨折,构成轻伤;左前额部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

就在王某被殴打倒地时,仓某又突然跑回出租车上,坐进了驾驶位,王某见状起身试图阻止,刚拉开车门,仓某便一脚油门,抢夺出租车飞驰而去。王某无奈在路人帮助下报了警。

无证飞驰

当街撞飞代驾和外卖小哥

法庭上,仓某坚称醉酒后对案发经过毫无记忆,于是公诉机关又当庭播放其他几段视频证据,还原本案事实。

视频证据显示,仓某夺车后,一路沿着天目路由东向西飞驰在非机动车道上。刚驶出不远,便将在非机动车道上正常驾驶电动滑板车的代驾王某安撞飞。“我被撞后就失去知觉了,醒来时看见警察和120救护车都到了。”王某安回忆。这一幕恰巧被途经此处的外卖小哥熊某看到。

据熊某回忆,“我当时看见一辆出租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驾驶室的门开着。不远处有个男的躺在地上,旁边站着的男子(仓某)站在倒地男子头部附近,指着叫喊:你别再动,你再动我就弄死你。”

熊某以为是二人在打架,看了一会儿就驾驶电动自行车继续前行。没想到,厄运正在下一个路口等着他。当熊某行驶至天目中路、梅园路路口附近非机动车道时,突然被仓某驾驶的出租车撞飞,倒地受伤,随后被送医救治。后经司法鉴定,熊某构成多处轻伤。

撞人后的仓某并没有停下,至天目中路、民立路附近时,撞在了人行道隔离栏上,至此才被迫停下。

12月8日0时40分许,仓某弃车后步行至附近一酒店门口,又盯上了周某驾驶的小轿车。“他走到我的车边,双手靠着我的车窗上,问我要一支烟,我闻着他一身酒气,想着让让他,就给他了。”据周某在证人证言中回忆。然而,仓某企图抢夺周某的车钥匙。周某果断熄火拔下车钥匙,一把推开仓某,并迅速下车跑进酒店找来了保安。就在保安示意周某先行离开时,仓某再次上前试图抢夺车钥匙,未果后又用脚蹬踹右后侧车窗。周某下车查看,仓某上前继续纠缠并拿起锥形路障欲砸向周某时,被周某等人扭获。随后仓某被民警带离。

据仓某交代,他仅在驾校学过五六天的机动车驾驶,并没有取得驾照。经鉴定,案发时仓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5.35mg/100m L。

法院: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8年

检察机关认为,仓某不付车费,随意殴打、追打他人致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随后又抢夺出租车,并在道路上任意冲撞,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数罪并罚,追究其刑事责任。

仓某及其辩护律师对检方指控的罪名及事实并无异议。量刑方面,仓某辩护人认为,尽管因醉酒无法回忆起案发情形,但仓某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且属初犯偶犯,与蓄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有所差别,主观恶意较小。恳请法庭予以从轻处罚。法院经审理后当庭予以宣判:仓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

法庭同时训诫仓某:其违法行为不是一句酒后“断片”“不记得了”就能搪塞过去的,作为成年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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