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法治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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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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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被打遭抢劫?“被害人”反转成嫌疑人

□法治报记者  徐荔

去年12月17日,郑某向警方报案,称自己被3人殴打并被抢走1万元。警方经过调查后却发现,这起“抢劫案”另有隐情……

案件最后出现了  “反转”,报警的“受害人”郑某不但没有拿回钱,还因涉嫌敲诈勒索被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郑某到底做了什么?

保安报警1万元奖励被抢走?

2018年12月17日晚上,气愤的郑某在出租车上拨打了报警电话,称自己被殴打并被抢了钱。警方调查时,郑某称,自己两天前去面试了宝山区某商场的保安工作,并被聘用。第一天上班,他就发现中控室的电脑上记录了许多商场的消防安全隐患,他向同事和领导反映,但他们似乎并不在意。为了引起公司重视,郑某用手机拍摄了监控中消防设施的照片和视频,并于当天发布到了自己的个人微博上。

第二天,郑某接到了领导的电话,他赶回宿舍发现有许多人等着他。原来,他的这则微博引起了商场总公司的注意,并派下属物业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向郑某了解情况。“他们问我为什么发微博,还让我删除,我就是为了让他们重视消防问题。”

郑某表示,是物业公司的人主动问他要多少钱,他才说自己举报消防问题有功,应该予以奖励,物业公司同意给他1万元,郑某也同意删除微博。“物业公司的人删除了我发的微博,也把1万元现金给我了。”郑某说,他以为这件事到此结束,没想到过了一会,某保安公司的人又来了。

原来,这家商场的物业公司与某保安公司有着合作关系,商场的不少安保人员都是通过这家保安公司招来的,郑某也不例外。得知郑某发微博揭发问题被“奖励”了1万元,保安公司想让郑某把钱还回去。

到手的钱哪有拱手相让的道理,郑某当然不愿意。“他们有三个人,见我不肯给钱就扇我耳光,我因为害怕就把钱拿出来了。”郑某告诉警方。

根据郑某的描述,他是被打了,还被拿走了钱,可事实真的都像他说的那样吗?作为证人接受询问的胡先生和林先生,他们的说法有些不同。

突然改口 给钱就肯删微博

胡先生是涉案商场物业公司的工程经理,去年12月17日上午,他接到了总公司的电话,说有人在网上散布有损商场声誉的信息,而根据发布者的信息,他似乎是“内部人员”。胡先生和同事立刻排查,发现发布信息的人是刚应聘来做保安工作的郑某。

胡先生和几位同事去保安公司的宿舍找郑某,同时联系了同公司的秩序经理林先生与保安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当天下午,胡先生等人见到了郑某,他们希望郑某删除在微博上发布的信息,但是郑某不同意,坚持表示是公司违反消防管理条例,他有发布信息的自由。

双方僵持了一段时间后,郑某开始改口了,“他说自己不能继续干这份工作,年底找工作有难度,还说现在没有钱了……过了一会又说离过年还有50多天,按照公司一天200元的工资,到过年差不多要1万元,让我们给1万元,他就删信息。”胡先生、林先生和几位在场同事的证词中都提到了这一点。

“我们商场的消防设施没有问题,郑某根本没有到现场查看,让许多不知情的人信以为真,对公司品牌会产生不良影响。”为了尽快消除影响,胡先生他们答应了郑某的要求,林先生取了1万元现金给郑某,并请同事删除了郑某所发微博和手机中一个名叫“证据”的文件夹。郑某拍摄的“消防隐患”照片和视频都存在其中。

早有前科 涉嫌敲诈被批捕

胡先生等人确认微博和相关照片都已删除后,离开了郑某的宿舍。路上,他们巧遇了找郑某了解情况的保安公司相关负责人张先生。

“物业公司的人说,郑某是我们保安公司的人,所以这1万元的账要算在我们公司头上。我当时听了很生气,就想把钱要回来。”张先生接受警方询问时表示,他和两名同事去找郑某想让他把钱还回去,但郑某不愿意,双方开始争吵,还动起手来。郑某被扇了几下耳光还被打了几拳。后来,郑某可能害怕了,就把钱拿了出来。

这份工作郑某是真的没法做下去了,他要求保安公司支付他工作1天的工资和回家路费,张先生也答应了这一要求,一共给了他1200元钱,还帮他把行李搬到楼下。不料,咽不下这口气的郑某却报了警……

张先生他们打人肯定是不对的,但综合整体情况,警方发现郑某的行为反而涉嫌触犯法律。而且,在此之前,郑某已经有过一次类似行为。

根据另一家保安公司项目经理王先生的证词,2018年11月下旬,郑某曾在他们公司做过保安,工作岗位是一家大型商场的中控室。同样的,郑某曾拍摄过中控室内消防设施不合理地方,并把视频、照片发布到网上,还将公司营业执照、宿舍管理通告等也发到网上,配文都是有损公司形象的内容。

当王先生找到郑某,希望他删除这些信息时,郑某提出要钱,并称如果不给就会继续发布。最终,王先生给了郑某包含工资在内的5000多元“买太平”。

承办该案的宝山检察院检察官认为,郑某拍摄商场内部消防监控的视频、照片并配合毁誉性的文字发布在社交媒体上,主观目的就是实施敲诈勒索。郑某于2018年12月17日敲诈勒索某物业公司1万元,2018年12月15日以相同方式敲诈勒索某保安公司2000余元,其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罪。日前,郑某已经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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