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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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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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墨谈屑

读《中国公证史编年》

顾云卿

我的公证同行蔡煜,最近完成了一部学术专著《中国公证史编年(1902~1979)》,刚由上海人民出版社于今年四月正式出版。全书近40万字,全程审视了从清末到改革开放前夕中国近80年间的公证发展历程,爬梳了浩瀚的史料,勾勒出大致的公证发展轮廓,填补了中国法制史的一大空白,名副其实地成为一部滥觞之作。

公证并不是一个被公众熟知的行当。要不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神州大地掀起的出国热潮,“公证”还没有那么快地进入世人的视野。我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进入公证机构任职的,亲身经历了公证处门口隔夜排长队办理出国公证的盛况。蔡煜公证员则是从1998年开始进入杨浦区公证处从事涉外公证工作的后起之秀。

百业千行皆有“史”,史即历史、史册之谓也。清代黄宗羲云:“史之体有三:年经而人与事纬之者,编年也;以人经之者,列传也;以事经之者,纪事也”。蔡煜写史采用的体例为“编年”体,即以自然年份(公元1902年~1979年)为“经”,以该年份发生的公证机构设立、公证业务开展以及相关的公证人员的人和事为“纬”,织成了一幅“中国公证制度”发展的全景式图画。

写《编年》,首要的问题是根据书名所示的“中国公证”从何时开始?

写《编年》,除了引述枯燥无味的法律法规条文之外,还得选择一些有社会影响、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有密切关联的有趣故事;

写《编年》,不由自主地会把眼光投向“第一”件事,“第一”个人。

这样写来,这本书才有吸引人的可读性;才在法律史的长河中占据着重要的学术地位;才对公证史研究的承前启后起到必要的作用。

公证史的编写,要具备两个条件:一、作者是公证行业中人,身为公证员对公证行业的发展才有感性的体会;二、要有一定的历史和文化知识,识文懂史。那些科班出身的法律史专家,知其二,不知其一,眼光不会落到在司法行政系统中毫不起眼的“公证”这一块。而埋头繁琐的公证事务办理的当今年轻公证员,往往少有心思和精力再去钻进古书堆,搞什么史料的挖掘和整理。

我是较早关注“公证史”的一名公证员。早在1996年3月,我就在上海《新民晚报》上发表过《“公证”小考》一文。在《中国公证》杂志上我也曾连续撰写过20篇《关于中国古代证明制度的札记》。十年以前,因为要撰写《上海公证六十年》的文章,我曾经泡在上海市档案馆多时,浏览了大量上海解放初期的公证案卷。但是在退休之前却始终没有精力和能力面对“中国公证制度史”这个宏大的课题,终于不了了之。

而比我小近三十岁的小蔡却捷足先登,把一册煌煌大作捧到了众人面前!当我在5月28日看到了此书首发式在“上海公证协会”举办的消息,便迫不及待地向作者蔡煜索要了一本,先睹为快地读了起来!对他早先撰写的《新中国公证纪事》(收入上海人民出版社《东方公证法学》【第二卷】2017年8月第一版)一文,我也找了出来认真拜读了。共计398000字的宏篇巨著,我很快就粗略地读完,感到确实震惊!确实不易!确实了不起!

我没有资格对此书枉加评论,我对蔡煜所涉及、引用的资料内容,有的还十分陌生。蔡煜以一己之力,化费数年时间,投入了巨大的人力财力,积累了数十箱的原始资料,自费出版了这本《中国公证史编年》!我只有向他致敬!表示钦佩!为他这本书摇旗呐喊!为他鼓与呼!期望有学术界的权威人士对这本著作,作出恰如其分的公正评价,并给予诚恳的批评指教,使之日臻完善。无有客套式的溢美,不施加各种条条框框的限制,以便让这本冷门、偏门、非娱乐的著作,能够为更多的学子所知晓、所掌握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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