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版

版面概览

下一版   

 

2019年08月14日 星期三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上海出台服务业扩大开放“40条”新举措

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外资市场准入限制

出台《若干措施》不仅有助于全面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不断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而且有助于持续优化本市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在提升服务业自由度的同时,提出了一系列提升服务业便利度的开放措施,有助于打造法治化、全球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提高本市吸引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持续吸引一流人才、高端项目、优秀企业,更好实现高质量发展。

□记者  王川

本报讯  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上海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若干措施》,昨天,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若干措施》出台的相关情况。据介绍,《若干措施》既提出放宽服务业外资市场的准入限制,减少对外资投资企业开展业务的限制,又提出扩大跨境服务贸易领域开放的措施,减少对自然人移动的限制,还包括提升贸易便利化服务水平,发展数字贸易、现代航运服务业与金融服务业等开放措施,主要涵盖七大板块40项内容。

开放是上海最大的优势,而服务业开放更是重中之重。据了解,今年上半年,上海市第三产业增加值11673亿元,增长9.1%。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为71.2%。

副市长许昆林表示,出台《若干措施》不仅有助于全面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不断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而且有助于持续优化本市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在提升服务业自由度的同时,提出了一系列提升服务业便利度的开放措施,有助于打造法治化、全球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提高本市吸引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持续吸引一流人才、高端项目、优秀企业,更好实现高质量发展。

记者注意到,40项内容中共有8项涉及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外资市场准入限制,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包括进一步放宽外商在沪设立投资性公司的申请条件,降低对外国投资者资产总额的要求,取消对外国投资者已设立企业的数量要求;探索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并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服务;探索允许外商独资旅行社试点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赴台除外);探索在特定园区及自贸试验区保税区内,允许外商有条件投资音像制品制作业务;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中的连锁企业,试点实施全市范围内的“一照多址”;切实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享有国民待遇,外商投资企业的许可证及相关资质申请审核与内资一致等。

在提升对全球创新资源的集聚能力,助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方面,共涉及5项内容,其中着重指出,要加大对跨国公司转让至境内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在完善服务业国际化交流合作机制,构筑国际人才集聚高地方面,《若干措施》指出,本市将探索允许境外专业人才在自贸试验区参与我国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并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执业;在国内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的试点中,适当降低外籍律师相关资质要求;试点设立招收长三角外籍人士子女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等。

 

 

内 容 版 权 归 报 社 所 有

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