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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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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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用《速度与激情》海报“蹭”热度

玩具生产商与销售商均构成侵权

□见习记者  张叶荷

为了“蹭”热度,将玩具车外包装“模仿”制作成《速度与激情》里的赛车,并在网店网页大肆使用电影海报,却不知,此举已经构成侵权。近日,上海知产法院二审审理了该起案件,认为汕头市澄海区建元玩具厂(以下简称建元)及上海卡威玩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威)的上述行为均构成侵权,对此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蹭”热度 擅自使用电影海报

经尤尼维瑟城电影制片厂有限责任公司授权,环球影画(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享有在大中华区非独占地使用《速度与激情》电影系列涉及的商标所有权和作品(包括海报、名词、标志、角色、角色形象以及设计元素等作品及其衍生作品)的著作权。

然而,环球发现,建元在生产制作玩具车的过程中,将《速度与激情》中的7位演员形象印在玩具车的外包装盒上,并在其淘宝网店页面使用了涉案电影海报。与此同时,2017年开始,卡威便从建元购进外包装印有“FAST&FUR IOUS”字样并配有“速度与激情”电影图片的道奇、莱肯两款礼盒装玩具车模,并通过其网店对外进行销售。

据此,环球将上述两家公司诉至一审法院,请求判令建元立即停止对“《速度与激情7》最终修订版单页电影海报”美术作品著作权的侵害,包括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侵权产品,并销毁所有带有侵权作品的产品及其半成品、包装物;卡威立即停止销售上述被控侵权产品,并销毁所有带有侵权作品的产品库存;建元赔偿环球经济损失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30万元;卡威赔偿因其侵权行为给环球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5万元,建元对该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两公司均构成侵权

一审法院认为,涉案产品包装上确实使用了《速度与激情》海报作品,建元、卡威也未提出合法授权证明,建元的行为侵犯了环球对海报美术作品的复制权和发行权;卡威的行为侵犯了环球对海报美术作品的发行权。

据此,一审法院判决建元和卡威立即停止侵犯《速度与激情7》美术作品著作权的行为;建元赔偿环球经济损失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15万元;卡威赔偿环球经济损失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2.5万元,建元对该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驳回环球的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后,以“环球非本案的适格主体”为由,建元、卡威上诉至上海知产法院。

上海知产法院认为,环球已出具了来自Universal City Studios LLC的授权书,其授权环球上海公司在大中华区非独占地使用权利作品,并有权对任何侵犯上述权利作品著作权的行为,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进行制止,包括但不限于调查、收集证据、公证保全证据、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起诉讼、请求赔偿并直接获得相关赔偿款等,据此,环球上海公司是本案的适格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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