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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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2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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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销售专利滤水壶

沃尔玛等两公司被判侵害他人发明专利权 赔偿100万元

□见习记者  张叶荷  通讯员  陈颖颖

本报讯  进口、销售他人享有专利权的滤水壶,销售商与进货商均侵权。日前,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了一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一审判决莱卡健康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卡公司)立即停止对上海聚蓝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蓝公司)享有的“滤芯分离式直饮水壶”发明专利权的侵害,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0万元,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玛公司)对其中的1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聚蓝公司拥有“滤芯分离式直饮水壶”的发明专利。聚蓝公司从沃尔玛公司处购得一款滤水壶发现,该产品的技术特征落入了“滤芯分离式直饮水壶”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据此,聚蓝公司认为沃尔玛公司未经许可擅自销售该产品,莱卡公司实施了进口、销售和许诺销售行为,两公司均构成侵权,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公司停止侵权,并共同连带赔偿含合理开支在内的经济损失200万元。

莱卡公司辩称,其进口、销售的被诉侵权产品实施的是现有技术,没有侵犯聚蓝公司的发明专利权;沃尔玛公司辩称,被诉侵权商品有正规进货渠道,其作为销售商,有合法来源,不构成侵权。

上海知产法院认为,被诉侵权滤水壶的技术特征已落入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莱卡公司在未经聚蓝公司许可,进口、销售并许诺销售滤水壶的行为,构成对聚蓝公司享有的发明专利权的侵害。尽管沃尔玛已提供证据证明被诉侵权滤水壶是由莱卡公司供货,但在其收到的起诉状中已载明涉案专利权的基本信息、被诉侵权产品的基本情况、侵权比对结果等内容的情况下,应当推定此时沃尔玛公司已知道销售的是涉嫌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产品,但沃尔玛公司未在合理时间内对侵权产品采取下架处理措施,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审理中,莱卡公司确认该涉案产品出口到中国的数量为2.5万余件,自聚蓝公司起诉后,已有,500-4000件退回供货方,且退货数量还在增加。

据此,上海知产法院综合考虑涉案专利权的类型、莱卡公司确认的进口和退货数量、莱卡公司官网上罗列的线上平台和线下门店数量等因素,酌情确定两公司应承担的包含合理开支在内的赔偿数额,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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