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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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0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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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检察院一次羁押必要性审查

为高考学子带来“小欢喜”

□记者  王川  通讯员  刘晓曦

本报讯  最近,电视剧《小欢喜》的热播,点燃了大家对于“高考”话题的讨论度,而日前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却收到的一封从大学寄来的信件,见证了另一份“小欢喜”,而这一切却与一次羁押必要性审查有莫大关系。

信中说:“在距离高考仅有一个月的紧要关头,感谢检察院批准了我妈妈的取保候审的申请,使我们得以团聚。在此后的高考备考中,我的日常生活有了妈妈悉心的照料,心态得到了极大的稳固,从而能够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并且以一个最为良好的状态参加了高考,令人欣慰的是高考成绩远超一本线,最终考入了理想的大学……”

检察官告诉记者,这封信的主人公小敏(化名)是涉嫌刑事犯罪王某某的女儿,而这件事还要从4月份宝山检察院作出的一次羁押必要性审查决定说起。

王某某早年丧偶,一人拉扯女儿长大,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上班,全靠在某网店打工维持家庭生活。今年1月下旬,该网店因涉嫌刑事犯罪被查封,王某某作为从犯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月下旬,王某某被公安机关提请宝山检察院审查逮捕。因该案为共同犯罪,尚有同案犯没有到案,且犯罪金额需要进一步侦查,因此区检察院对王某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4月17日,检察官收到律师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反映王某某早年丧偶,女儿高考在即,需要家长的陪伴和照顾,申请检察机关对王某某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检察官立即对案件进行了详细审查,发现王某某在案件中为从犯,主观恶性较小,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且同案犯已全部到案。如果王某某家中情况属实的话,改变强制措施确有必要。

5天后, 宝山检察院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会,综合公安机关承办人、批捕阶段办案检察官、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方意见,宝山检察院决定,将以建议函的方式向公安机关建议,对王某某予以变更强制措施。

4月29日, 公安机关采纳检察机关建议,将王某某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当天,王某某回到自己的家中,与女儿团聚,这才有了前面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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