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法治论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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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0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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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由贸易区到自由贸易港区

乔新生

□自由贸易港区和自由贸易区的根本区别就在于,自由贸易区在一个国家关税区内,政府税收主管部门实施有效的监管。而自由贸易港区则建立独立的税收监管体系,除法律规定少数商品和服务必须纳税之外,自由贸易港区实行免关税制度。

□上海之所以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基础之上,建立自由贸易港区,是源于上海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改革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简政放权改革取得了实质性的进步。负面清单制度、责任清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我国在行政管理方面长期积累的问题。

日前,国务院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决定在新片区实现投资自由、贸易自由、资金自由、运输自由、人员从业自由等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这标志着我国在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之上,决定建立自由贸易港区。

自贸区与自贸港区的区别

自由贸易区和自由贸易港区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自由贸易区是建立在政府简政放权基础之上的政府为主导的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实行负面清单制度,政府监管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律和负面清单批准市场主体的经营范围。自由贸易区实际上是法律试验区,自由贸易区改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行政体制改革(主要是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市场准入改革(主要是体现市场主体注册制改革方面)、市场监管改革(政府管理职能转化为服务职能)。自由贸易区的核心价值就在于,进一步优化政府监管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自由贸易港区实际上是将一个国家的关税监管区向后移动,建立市场主体主导的特别关税区。从已经建成的自由贸易港区经验来看,往往设立一个独立的关税监管机构,凡是进出自由贸易港区的企业或者个人,只要登记备案,即可从事经营活动。自由贸易港区真正实现投资自由、贸易自由、资金自由、运输自由、人员从业自由。自由贸易港区不征收关税,自由贸易港区的资源配置完全由市场主体说了算。自由贸易港区创造的财富只要在自由贸易港区内,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和关税,自由贸易港区征收部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自由贸易港区监管机构也可以实行完全免税制度,依靠土地批租维持监管机构的运转。国家可以征收部分个人所得税,并且对自由贸易港区的货物和服务制定关税特别优惠措施,依靠征收关税和少数商品的消费税确保自由贸易港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监管支出。

其次,自由贸易港区是单独的关税区。自由贸易港区之所以建设在港口码头,就是因为自由贸易港区是对外开放的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港区的最大特点就在于,打破关税壁垒,实行自由进出,确保各种资源在自由贸易港区内实现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府对自由贸易港区的经营活动不进行任何干预。除非自由贸易港区出现损害国家主权的行为,或者在自由贸易港区从事法律严格禁止的政治活动,否则,自由贸易港区的一切经营活动不受限制。

自由贸易港区制度是一个国家吸引外资的重要制度。自由贸易港区也是一个国家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自由贸易港区和自由贸易区的根本区别就在于,自由贸易区在一个国家关税区内,政府税收主管部门实施有效的监管。而自由贸易港区则建立独立的税收监管体系,除法律规定少数商品和服务必须纳税之外,自由贸易港区实行免关税制度。自由贸易港区的各种生产要素组合,不需要经过政府批准,自由贸易港区的监管机构实行注册备案制度,任何人都可以在自由贸易港区从事经营活动。但是,如果自由贸易港区的货物离开自由贸易港区,必须接受国家关税监管。换句话说,自由贸易港区相当于是特殊的关税区,在自由贸易港区内部创造的财富不需要缴纳关税。如果自由贸易港区的财富转移到自由贸易港区之外,必须接受关税管辖,自由贸易港区的市场主体必须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

第三,自由贸易港区是市场主导的自由贸易港区。和自由贸易区的根本区别就在于,自由贸易区实行的是政府主导的管理体制,政府通过简政放权,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而自由贸易港区是市场主体主导的管理体制。

在自由贸易港区内部不设立条块分割的行政管理机构,自由贸易港区最大程度地实现投资自由、贸易自由、资金自由、运输自由、人员从业自由。自由贸易港区的知识产权交易、技术转让,自由贸易港区各种要素的组合,完全依据市场主体之间签订的合同进行。自由贸易港区监管机构不参与任何经营活动。

当然,自由贸易港区坚持市场主导,并不意味着自由贸易港区实行无政府主义。自由贸易港区内部存在监管机构,监管机构的执法依据是国家的法律。一些国家为了加快自由贸易港区建设,规定了自由贸易港区法律制度实施的具体内容。也有一些国家采用概括列举制度,在自由贸易港区列举出实施的法律,并且授权自由贸易港区监管机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将自由贸易港区市场主体行为准则提交国家立法机关变成自由贸易港区的法律。

自贸港成立的基础

上海之所以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基础之上,建立自由贸易港区,主要是因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上海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改革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简政放权改革取得了实质性的进步。负面清单制度、责任清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我国在行政管理方面长期积累的问题。在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方面,由于上海自由贸易区依托保税区建设积累的经验,大胆实行注册制改革,从而使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为我国市场准入改革的试验田。

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基础之上建设上海自由贸易港区,不仅容易在思想上形成共识,而且在改革过程中容易协调各个行政机构,提高自由贸易港区建设的效率。

第二,自由贸易港区建设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自由贸易港区通常设立在港口码头城市,这是因为这些城市具有对外开放的便利条件,同时也有建设单独关税区管理的便利条件。如果在祖国内地建设自由贸易港区,那么,必须修建相对封闭的关税管理设施,管理成本相对较高,而且货物和人员进出十分不便。上海是一个沿海城市,在上海建设自由贸易港区,可以充分利用上海的港口码头,设立单独的关税区,这对于促进上海自由贸易港区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上海完全可以在深水码头附近建立自由贸易港区,这样做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港口码头货物集散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以就近实现生产要素的组合,实现投资自由、贸易自由、资金自由、运输自由、人员从业自由。

第三,上海作为中国的国际化大都市,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国际号召力。在上海设立自由贸易港区,可以吸引世界最优秀的投资者到上海自由贸易港区创业,可以让世界上最优秀的人才在自由贸易港区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

自由贸易港区建设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结果。此前国务院已经决定在中国海南建设自由贸易区并在自由贸易区基础之上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区。这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由之路,同时也是全面对外开放的具体表现。自由贸易港区不是法外之地,自由贸易港区的最大特点就在于,依照我国法律和国家授权在自由贸易港区实施的有关规定,充分尊重企业和个人的意愿,发挥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实现各种生产要素自由组合。

自由贸易港区可以进行资产经营,也可以进行资本经营。自由贸易港区发展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许多问题,如何在人员管理等方面探索总结适合中国的经验,这是需要上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的问题。

上海自由贸易港区实行人员自由往来,但是,上海自由贸易港区一定会认真总结自由贸易港区发展经验教训,一方面强化对自由贸易港区的监管,包括人员往来和物资的监管,另一方面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促进自由贸易港区与上海其他地区人员往来,因为只有促进人员自由流动,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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