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维权热线

版面概览

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10月29日 星期二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篇   下一篇

 

头脑一热签下合同想要反悔可能违约

近日,我去家附近一家培训机构实地咨询。在对方承诺如果不满意可以退款的情况下,让我交500元押金。随后,对方又让我签一份合同(培训费用17800元,我只知价格,并不知道合同内容),我说我要仔细看,对方说是经过专业律师起草的合同,肯定没问题,当时我急于离开办事,头脑一热就交了500元押金并签了合同。第二天,我看完合同,以合同内容不合理和暂时没那么多钱为由,希望对方退还500元押金,对方不肯。第三日,我收到一份对方快递的合同,上面有双方的签字。请问,这份合同是否有效?我是否必须履行合同?  

徐先生

【解答】

徐先生,您好!您与培训机构签订了培训合同,正常情况下,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非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比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您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则您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撤销该合同。但从您描述的情况看,虽然在签合同时,您没有细看合同内容,但其原因并非对方不给您看,而是您因急于离开办事,头脑一热就交了押金签了合同,这个情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撤销合同。因此我们认为该合同是有效的,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培训费,倘若您坚持要求解除合同,您可以仔细看一下合同中对合同的解除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是如何约定的,在您愿意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可以尝试与对方就合同的解除进行协商。

 

 

内 容 版 权 归 报 社 所 有

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