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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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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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上马术课 还没上马就摔伤

法院判决:培训机构担责7成

□记者  夏天  实习生  田梦圆

本报讯  “熊孩子”参加马术培训班,人还没上马体验,自己就在一旁玩乐中摔伤了门牙。近日,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熊孩子”向培训机构索赔案,最终法院判决马术公司和孩子分别承担70%和30%的责任。

2016年7月31日,周伟(化名)参加马术公司组织的为期一周的以马术培训以及英语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夏令营活动。同年8月4日14时30分左右,周伟在课间等候集合的过程中,在马术公司的大堂水吧接待处,独自双手撑住两旁的椅子进行身体纵向上下运动而不慎摔倒,致使门牙受损,后送至医院就诊并通知了周伟家长。

周伟及其代理人起诉认为,马术公司作为活动的组织者,且从事盈利活动,负有管理义务,本次事故的发生与马术公司疏于管理密不可分,请求法院判令马术公司赔偿周伟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费用合计25832.5元。

而马术公司则认为,周伟在无相关教练以及其他人员进行类似示范性动作的情况下,自行进行危险动作,且事发时马术公司相关员工也及时给予了周伟规劝并制止其行为,马术公司已经尽到了管理义务。而且事发时周伟已经年满10周岁,具有一定的自控能力,对于此次事故应该由周伟自行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事发时周伟已经年满10周岁,其认知水平以及受教育程度,应当对其等待集合过程中的实施的上述自发行为的危险性以及可能的后果具有清醒的认识。在参加夏令营的集体活动时,更应该遵守相关行为准则,规范自身的行为来维护自身的安全,然而周伟未尽到自身审慎注意义务,在等待集合期间,放任自身行为,致使自己受伤,就本次事故具有一定的过错,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马术公司在开展夏令营活动时,应当知晓周伟年龄段学员活泼爱动的特点,对于学员在夏令营活动中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亦具备一定的预见能力,仅通过入营告知以及学员自律难以排除相关隐患。马术公司作为活动的组织方,理应对学员予以必要的教育指导、安全保障,并加强活动期间的现场管理,以有效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

事发时系学员等待集合之时,马术公司未能维护好活动秩序,在周伟实施危险动作时只是口头劝阻,而没有进一步采取有效的手段教育管理,放任周伟继续实施危险动作,马术公司在组织管理等方面存在欠缺,就本次事故具有一定的过错。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致伤原因以及本案实际情况,确定马术公司承担70%的赔偿责任,周伟自行承担30%的责任。按照责任比例,判令马术公司赔偿周伟1168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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