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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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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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名中介被认定恶势力团伙

怀疑商户“跳单”,“软暴力”索要中介费,以寻衅滋事罪获刑

□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因为怀疑商户“跳单”,沪上一地产中介15名员工竟然以上门骚扰、占座,恶意差评,使用“呼死你”软件骚扰,向市场监管部门恶意投诉等“软暴力”方式,向本市多家商户施压,先后索要中介费共计9万余元。

12月23日下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15名被告人构成恶势力团伙,以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1年1个月到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记者注意到,15名被告人均涉世未深,年龄在21至32岁之间。“我因为法治意识淡薄,不知道我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我认罪认罚,以后一定多读书多学法。”法庭上,年仅21岁的被告人陈某某在作最后陈述时后悔不已。

上门占座、堵门、给差评 索要中介费

2018年8月28日中午时分,位于天目西路的一家餐馆内,突然来了10余名“客人”。但显然,他们并不是来用餐的。“他们有的在店里占桌子,又拍玻璃又拍桌子,还大声嚷嚷。还有人站在店门口阻拦其他进店用餐的客人。”店主宋某的证言显示,这10余人均为沪上一地产中介公司北京西路门店业务员肖某召集来的同事。只因怀疑她在承租店面时“跳单”,于是上门“占座”索要中介费。

根据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2018年8月28日至8月31日期间,肖某先后4次纠集十余名同事,在中午用餐高峰期间至该店铺,采用占座、堵门、给差评等方式索要中介费。宋某因不堪其扰,被迫支付7.2万元。

对多家商铺实施“软暴力”共索要9万余元

位于静安区临汾路上的另一家烧烤店也遭遇了同样情况。除了上门占座、滋扰店家正常营业外,陈某等人还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恶意举报该烧烤店导致食源性疾病问题并要求查处。2019年4月24日20时许,民警接警后在现场将陈某等15人带走。

“我们就是去店里占座,这样商家就没办法正常营业了。”法庭上,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21岁的被告人陈某某表示并无异议。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指控,2018年8月28日至31日,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20日,2019年4月19日,该地产中介店业务员曾先后使用“软暴力”手段向3家不同商店索要中介费共计9万余元。

是否构成“恶势力”成争议焦点

在法庭辩论阶段,15名被告人是否构成恶势力团伙成为本案争议焦点。“本院认为,15名被告人在公共场所无端滋事,采用故意占座、堵门阻客、网上差评、恶意投诉、言语辱骂并威胁等软暴力手段,向被害人强拿硬要中介费,严重影响正常营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人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今年4月印发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这15人应认定属于恶势力团伙。

法庭上,15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并无异议。但多名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本案被告人主观恶意较小,尚未构成恶势力。

“被告人因法律意识淡薄,认为被害人采用‘跳单’方式避开支付中介费,便采取了不恰当的手段,目的是为获取他们认为原本属于自己的利益。”被告人刘某的辩护律师辩称,被告人主观恶意较小,不宜认定为恶势力,请求从轻判决。被告人韩某的辩护律师也认为,恶势力团伙索要的是不应得利益,而本案中,被告人主观上是为了讨回报酬,只是方式不当,不属于恶势力团伙。

对此,公诉人回应,本案中,被告人与被害人并未签订居间服务合同。“仅仅一份看房确认书不能作为索要‘跳单费’的依据,其属于违法行为。”且被害人否认“跳单”行为,目前仅被告人单方指证,其真实性有待考证。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聚集多人实施占座、骚扰、堵门,以及“呼死你”软件骚扰,符合“软暴力”特征及表现形式。且被告人所在中介公司采用的是师徒带教制度,这种不正当的做法也被传承下来,造成了如今的行业乱象,严重扰乱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已构成恶势力团伙。

【法官说法】

动机和目的合法不是违法犯罪的借口

“即便存在‘跳单’,应当采取合法合规的方式来维权和解决。”本案审判员、静安区法院法官杨坤表示。然而,本案中,15名被告人采取的却是非法方式。

“动机和目的合法,绝不能成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借口。在市场经济中,诚实守信固然重要,但它更需要通过合法的方式来实现,不能以任何的道德情感,或是职业潜规则去替代法律这个准则。”正式判决前,法官如此告诫15名被告人。最终,法院充分考虑各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以及是否具有主从犯等因素,作出宽严相济的相应判决。

记者看到,静安区法院副院长刘毅担任本案审判长,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琳出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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