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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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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狗咬伤患狂犬病发作身亡谁担责?

上海金山法院顺利执结一起狗咬人引起的饲养动物损害赔偿案

□法治报通讯员  徐永其

当今,饲养宠物狗已经成为相当一部分人的兴趣喜好,有的是为了生活而饲养,有的是为了休闲观赏而饲养,但由此而引发的宠物伤人事件也屡见不鲜。

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金山法院)执结了一起因狗咬人引起的饲养动物损害赔偿案,狗的饲养人最终赔偿了被狗咬伤致死者家属相应医疗费等。

受托看狗时被狗咬伤

安徽人姚先生在金山区开了一家羊毛衫厂,平时经常在安徽和上海之间往返。为了方便看厂,姚先生想养条狗看厂。2017年上半年,他从金山区朱泾镇某宠物商店里购买了一条金毛幼犬回家饲养。

姚先生说,金毛幼犬购买时约2个月大,已接种过狂犬疫苗,购买后一直没有再接种过。但姚先生无法提供相关接种证明。

2018年5月中旬的一天,姚先生看到金毛狗不肯吃东西,感觉它比较烦躁,于是向房东老公胡某明咨询。胡某明表示自己也不懂,但他亲戚胡某军是养狗的,可以叫过来看看。姚先生接受了胡某明的建议。

第二天,姚先生在外忙,下午16时许回到羊毛衫厂,看到胡某军站在厂门口,他的手臂上有一处一元硬币大小的伤口在冒血。姚先生事后回忆:“我问他怎么搞的,他说被金毛咬的。我就让他赶紧去打预防针,他说没事,他被狗咬了好多次了,都是家养狗不是流浪狗,不用去打针,说完他就走了。”

胡某军回家后用清水冲洗了几分钟伤口,没有作其他处理,也没有去接种狂犬病疫苗和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看到狗咬伤了别人,姚先生非常生气,决定教训一下狗,结果也被狗咬了。姚先生随即回家用沐浴液清洗伤口并用自来水冲洗,之后用棉签清理,也没有去接种狂犬病疫苗和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洗完澡后,姚先生越想越气,就找了根棍子把金毛狗打死了。

2018年8月3日,胡某军因身体不适去医院就诊,后又前往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治疗,被确诊为狂犬病。2018年8月10日,胡某军死亡。上海市金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调查情况,证明胡某军被咬伤前后至死亡没有接种过狂犬病疫苗。

2018年10月9日,胡某军的父、母、妻、女作为继承人,认为姚先生饲养的金毛狗未办理养犬证件、未打狂犬疫苗,咬伤胡某军致其死亡,姚先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将其告到了上海金山法院。

2019年1月8日,上海金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胡某军父、母、妻、女四人诉被告姚先生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

“大概率事件”获判胜诉

庭审中,四原告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姚先生赔偿其医药费、死亡赔偿金等180多万元。

金山法院认为,本案中,胡某军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导致被狗咬伤。他在姚先生已提醒去注射疫苗并表示费用由被告承担的情况下,仍轻信自身判断,没有及时就医注射疫苗,以致丧失补救机会。姚先生作为动物的饲养人,没办理养狗许可证,没及时为其注射狂犬病疫苗,违反了相关规定,也没尽到管理义务,最终导致胡某军死亡的结果。法院权衡各方面因素,认为双方各担50%责任。

2019年2月14日,金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姚先生支付四原告各项损失79万余元,驳回四原告其余诉讼请求。姚先生不服判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改判承担20%的补偿责任。

二审法院认为,胡某军约2个月后狂犬病发作死亡,是受伤后未去注射狂犬病疫苗所致。上海地区注射狂犬病疫苗非常便利,受害人完全有条件在第一时间去注射疫苗防范后果,却自主决定不去注射狂犬病疫苗,其自身过失是导致受害人死亡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受害人应自负主要后果责任。而姚先生发现所养之狗行为异常后应至专门机构寻求帮助,而非听信民间经验,其作为动物饲养人,应在本案中负次要责任。

2019年6月2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姚先生应赔偿胡某军父、母、妻、女各项损失共计46万余元。

逃避执行终被拘留

同年7月10日,由于姚先生没有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胡某军父、母、妻、女作为申请执行人向上海金山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姚先生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法官在执行中查明,姚先生在诉讼过程中已将其房产变卖,而且变卖款项并未用于偿还赔偿款。除此以外,执行法官还发现,在法律文书生效之后,姚先生的账户仍有资金出入,但他本人却一直不见踪影。

随后,法院通过公安机关查询到姚先生的联系方式,要求其于2019年8月6日到庭谈话。姚先生到庭之后对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不置可否,仅仅要求跟申请执行人协商处理。法院法官考虑到实际情况给予其三天时间。然而三天过去,双方仍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8月9日,上海金山法院执行法官再次约谈被执行人姚先生,但是其仍然不置可否,并且拒不报告财产及财产变动情况。据此,上海金山法院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拘留后,被执行人姚先生的两个妹妹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与申请执行人和解,并表示愿意立即支付10万元整,至于剩余款项则每季度支付2.5万元。这两个妹妹还表示愿意为被执行人提供执行担保,若被执行人到期不支付,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她们两人的财产。申请执行人接受了她们的提议。

2019年8月12日,被执行人的妹妹们向上海金山法院支付了10万元,并就偿还剩余款项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目前,该案正在履行过程中。

◆法官提醒

注意动物致害的证据搜集

目前,饲养动物损害赔偿案的难点在于各种证据的搜集。法官建议,发生类似情况后,受害者应注意搜集相关证据,比如寻找到目击证人,让其对狗的身份和咬人事件予以确认,或者通过随身携带的相机等,将当时的场景拍照留证。万一碰到饲养人不认账,证据不足以证实被狗咬伤的情况,受害者也不要过度惊慌,可以申请司法鉴定进行取证,因为狗咬人后唾液会留在伤口上,通过DNA就能确定其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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