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法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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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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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上海市消防条例》5月1日起实施

鼓励智慧消防建设 纳入“一网统管”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昨天涉及上海超3万栋高层建筑、超2500万常住人口的关于修改《上海市消防条例》的决定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正式实施,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智慧消防建设被着重指出。

此次《条例》增添了许多新亮点。从鼓励智慧消防建设、将消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到明确建立三部门协同机制,将上海消防安全建设此前面临的种种堵点、卡点一一厘清,也让相关各方更明确自己的权与责。在市消防救援总队总工程师谈讯看来,《条例》的出台将为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

《条例》充分体现出对消防大数据应用、智慧消防建设的鼓励与支持。《条例》明确,本市将推动智慧消防建设,将其纳入“一网统管”城市运行管理体系,依托消防大数据应用平台,为火灾防控、区域火灾风险评估、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条例》还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保障消防教育培训、技术服务和物防、技防等工作。《条例》建立了公安机关与消防救援机构、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在消防监督检查、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协作机制。细化了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规定公安派出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取证等工作,协助消防救援机构查处违法行为。

同时,根据结构改革方案和新修正的《消防法》的规定,《条例》将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竣工后的消防验收以及相应的行政处罚职责由原来的消防救援机构承担调整为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承担。

相关市场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也得到明确。《条例》明确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增加了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消防档案,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做好公用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和管理等职责。

同时,《条例》规定,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进行劝阻、制止以及向相关部门报告。谈讯表示,市消防救援总队将进一步细化完善《条例》中明确的执法协作政策措施,配合拟定相关政府规章,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消防监管的法治保障、政策保障、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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