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庭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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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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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骑手在网购平台“薅羊毛”

因犯诈骗罪 获刑3年

□记者  夏天  通讯员  邵阳

本报讯  “新用户首单享受满减优惠!”“推荐新用户随机领取奖励金!”不法分子利用这一优惠推广活动刷单牟利,以为自己赚了小便宜,竟不知已然触犯法律。近日,杨浦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包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6千元,没收犯罪工具。

某知名网络销售平台为吸引新用户下载并使用APP,推出“注册新用户首单享受满减优惠券以及每推荐一名新用户可以领取奖励金”的推广活动。

包某某是该网购平台的外卖骑手,平时热衷于“薅羊毛”,在了解到平台推出的优惠活动后,他狂刷微信聊天群查找“薅羊毛”快速致富的捷径,并向“达人们”求教,从而掌握了一套非法“薅羊毛”的技巧。

2019年1月至6月,他利用平台优惠活动,使用网络技术手段恶意注册、刷单,骗得平台优惠券及奖励金共计9万余元。

到案后,包某某追悔莫及,2019年11月,被告人包某某在亲属的帮助下向被害单位作了全额退赔。

据公诉机关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包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依法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辩护人表示,被告人包某某文化程度低,不懂法,主观恶性较小,且到案后认罪态度良好,请求法庭给予从轻处罚。

杨浦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包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另悉,近期杨浦法院审结了一批与本案同类型的网络诈骗案件,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6个月至有期徒刑3年3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1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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