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本报讯 上海将制定完善社会力量全方位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相关政策法规,重点提升学校、医院、居民住房等重点设施的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日前,上海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提高我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意见》,提出建立有快速修复能力的“韧性城市”等目标。 《意见》明确,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多方参与、协同联动的工作体系。成立市、区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发挥对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统筹指导、综合协调等作用。依托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加强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强化自然灾害信息资源汇集共享、风险预警研判、应急处置救援。 《意见》要求,加强自然灾害防御设施建设,重点提升学校、医院、居民住房等重点设施的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按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要求,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区域协同联动机制,提高跨地区自然灾害联防联控和应急响应能力。 《意见》提出,强化预警、联动、救援协同,推进市综合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建立全市航空应急救援保障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受灾群众自救互救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制,健全恢复重建组织规划、政策实施和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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