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基层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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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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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灭火造成漏水谁该担责?

普陀区宜川路街道调委会灵活运用法律巧妙调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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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  谢钱钱

2020年4月17日上午,宜川路街道宜川四村的一住户家中突然起火。消防人员破门后发现,独居的老人倒卧在床上,早已没有生命体征。消防人员灭火后,积水却渗漏至楼下业主郭某家,并对其造成财物损害。

发生这样的意外,财物损害到底应由谁来承担?面对邻里纠纷,普陀区宜川路街道调委会灵活运用民法公平原则,将“赔偿诉求”  转为“补偿责任”,兼顾了双方的利益,巧妙弥合分歧,圆满化解一起突发事件产生的疑难纠纷。

煤气未关引发火灾

当事人死亡责任谁担

2020年4月17日上午9时许,有居民向宜川路街道宜川四村居委会反映,小区13号504室不断有浓烟从厨房间冒出,可能引发火灾。居委会干部紧急拨打了119消防报警电话。

消防人员快速赶到现场并破门进入,发现起火点为该室厨房灶台,蒸锅内食物已经烧成炭化,灶台煤气开关旋纽处于开启状态,一位老人倒卧在卧室床上,已经没有生命体征。根据法医鉴定,死者沈某并非死于失火窒息,而是在邻居发现死者家中厨房有浓烟外溢时已经死亡。

煤气公司工作人员赶至现场及时关闭煤气输送阀门,消防人员采取水枪灭火,喷水后在13号504室及五楼走道上形成大面积积水,并渗漏至楼下404室,对404室业主郭某家厨房吊顶、壁橱、淋浴器、淋浴房浴霸、房内地板等多处造成不同程度财物损害。

居委会鉴于死者沈某系独居老人,便联系了死者沈某哥哥,沈某哥哥当日下午赶至宜川四村居委会。

调解员耐心听取双方的陈述,404室业主郭某认为,504室死者沈某系孤老,在善后事宜中死者沈某居住的504室产权房其哥哥、姐姐有继承权,应当承担由其弟弟生前使用煤气引发火灾造成他人财物损失的赔偿责任。

沈某哥哥、姐姐却认为,引发火灾原因与其死者弟弟生前使用煤气有直接关系,但属于意外事件,不能简单以对其弟弟产权房有继承权来让他们承担赔偿责任。

面对双方争执,调解员归纳出三个纠纷争议焦点:消防队员现场使用喷水方法处理正在扩大成灾的火势是否有灭火措施过度行为?死者沈某突然死亡造成了可能扩大成灾的火情,作为意外事件,死者沈某同胞哥哥、姐姐是否应当为死者承担对404室业主郭某家物损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如何确定比较合理?

消防人员无过当行为

死者亲属给予经济补偿

调解员专门请来专业人员对404室业主郭某、504室死者兄姐进行现场答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普陀区公安消防支队出具的《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调解员结合相关规定和事实进一步运用分析方法帮助纠纷双方消除疑惑。首先,消防队接到火情报警后,迅速赶至起火现场扑灭正在扩大成灾的火情,完全符合《消防条例》有关规定。其次,根据消防现场调查走访情况反映,消防人员灭火措施并无不当。

调解员分析,虽然起火原因与死者沈某生前使用煤气相关联,但沈某突然死亡后因灶台煤气开关旋纽处于开启状态引起火灾,根据公安现场勘察排除了人为故意行为。纠纷双方对意外事件不持疑义。我国《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调解员针对纠纷双方的不同认识采取了背靠背的调解方式。首先劝说404室业主郭某,从侵权责任角度来分析,本案引起火灾原因实为意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死者沈某哥哥、姐姐承担赔偿责任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从继承权角度分析,根据我国继承权有关规定,死者沈某身后遗留的财物,由其同胞哥哥、姐姐继承符合法律法规。沈某哥哥、姐姐对其弟弟504室产权房还没有进入实际继承阶段,同时也要理解死者哥哥、姐姐突然失去同胞弟弟的悲痛心情,不能在此时强硬让死者沈某哥哥、姐姐来承担赔偿责任。

调解员又对沈某哥哥、姐姐进行安抚,并对其进行法律宣传,《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7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作为继承人,沈某兄姐可以先垫付补偿款,再从遗产中予以扣除。最终,沈某兄姐认同了调解员的劝解,同意对404业主进行经济补偿。

【案例点评】

本案是一起意外事件引发的邻里纠纷,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适用法律包括《民法通则》《继承法》《侵权法》等。

在法律实务中,意外事件引发的责任承担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如若此,受到损害的郭某将无法得到赔偿;死者沈某哥哥、姐姐承担赔偿责任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依据《继承法》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作为继承人,沈某兄姐可以先垫付补偿款,再从遗产中予以扣除。

本纠纷最终得以化解的关键在于调解员较高的法律素养,灵活运用民法公平原则,将“赔偿诉求”转为“补偿责任”,兼顾了双方的利益,巧妙弥合分歧,达成“补偿”协议,圆满化解一起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疑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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