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版:法治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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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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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

□朱莎莎

近日读汪曾祺先生的《昆明年俗》,其中记《掷升官图》:“正方的皮纸上印回文的道道,两道之间印各种官职。每人持一铜钱。掷骰子,按骰子点数往里移动铜钱,到地后一看,也许升几级为某官,也可能降几级”。

想到孩童玩的一种跳棋,与之相似。也是掷骰子,按骰子点数升或降,看谁先到达终点。

说起儿时玩具,颇让我感慨。孩子现不过6岁余,但玩过的玩具已数不胜数,什么车子、乐高、拼图、太空沙,只要能想到的见到的,都玩了个遍。

有段时间,孩子他爸几乎每周给他买一次玩具。中山公园龙之梦商城里有一家玩具反斗城,即便一个小玩具也要一百左右,别说那些稍大点的玩具,动辄就要四五百。而往往孩子总是奔着“大”而去的,一次下来,就近千元。我是舍不得给他买的。在我看来,这些玩具对孩子的吸引力也只不过一两天的时间。

更让人不爽的是,家中玩具已堆如小山高。我买了十几个玩具箱分门别类装玩具。

后来,这些玩具箱完全占满了小房间,地上,衣橱里,床上,余光之下,全都是那大如石块的东西,小厨房、面包店、游乐场、消防站,一个个精致而逼真的做工简直可以以假乱真。富贵人家有专门的衣帽间、鞋柜间,我们只不过是普通人家,也能冒出一个“玩具房”,真让人惶恐!

想起我们幼时玩具,其实是没有玩具可言的。我收到的第一个买来的玩具,还是已毕业挣钱的姐姐给我买的,一个可当枕头的狗熊布娃娃,彼时我已经上高中。高中年纪怎可自诩儿童?但喜悦之情相比儿童有过之而无不及,睡觉搂着、坐着抱着,和它说着永无尽头的悄悄话,让它点头让它动。现在想来,未免觉得幼稚,但因它带来的乐趣和幸福却是我无法忘怀的。

这种以“买”而带来的记忆之所以深刻,无非是因为伴随幼时的玩伴大多是来自大自然的恩赐。从泥巴地里长大的孩子,熟稔如何捏泥巴车,如何敲玩冬日盆里的冰冻,如何拿一根木枝就可摇身一变齐天大圣的金箍棒。这些廉价的不值一提的东西,曾是我们这些80年代人的“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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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