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法治综合

版面概览

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02月23日 星期二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篇   下一篇

 

与“建档立卡贫困户”户籍地联动

检察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

□见习记者  陈友敏  通讯员  张熠

本报讯  近日,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的检察官收到了一封特殊的感谢信,信件当事人廖阿姨一年多前被同事故意致伤,后在普陀检察院的司法救助与户籍地扶贫部门的帮扶下渐渐走出困境。

廖阿姨年近50岁,是一名物流公司保洁员。2019年10月,廖阿姨在上海市普陀区一物流公司仓库内,因琐事被同事李某某故意致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一级。为此,廖阿姨花去医药费近6万元,但未得到任何赔偿。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刑事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廖阿姨生活困难,其家庭系低保贫困户,案发后廖阿姨一直在家养病,家庭仅靠做保洁员的丈夫每月3000元的收入维持生计。

为了帮助廖阿姨摆脱生活困境,刑事承办检察官依托检察院线索移送平台将该情况反映给了控申部门。控申部门审查后认为廖阿姨家庭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规定,且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中明确的应当重点救助的四类对象之一,因此主动依职权告知廖阿姨可提出救助申请及需要提供的材料,并第一时间指定专人办理。

考虑到申请人系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因案受伤后生活更加困难,普陀检察院决定加大救助力度,从高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救助金。同时主动向廖阿姨户籍所在地制发公函,建议及时与当地扶贫部门对接,加强联动救助。当地扶贫部门收到检察机关的建议后,进一步落实对廖阿姨的帮扶救助措施,包括给予每月固定金额生活补助、给予再就业优先上岗机会等,并表示将动态跟踪廖阿姨的生活状况,在政策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帮助其早日实现脱贫。

 

 

内 容 版 权 归 报 社 所 有

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