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法治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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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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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邻居肆意更改进户门方向

法院:侵犯相邻方合法权益应还原

□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张超

本报讯  在上海徐汇区,因为新搬来的邻居肆意更改进户门方向,由此引发了纷争,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近日,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支持了原告方要求还原进户门方向的诉请。

李某一家住在徐汇区宛平南路上一小区里,2019年底,邵某一家买下了李某家隔壁的房子。去年2月底,邵某开始装修房屋,矛盾便是从这个时候开始产生的。

按照李某一方的说法,当时邵某家在装修房子时不听劝阻擅自将其户门违规改动,将进户门向内打开改成朝外打开。因进户门外开后直接阻挡自家房屋的进户门,也导致自己和家人进出和楼道通行受到影响。为此,李某一方多次找到邵某一方,要求改回进户门的开启方向。李某称,此后物业经了解情况后也向邵某一方出具《违法建筑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进户门,恢复原状,但邵某一方一直拒绝整改,无奈之下,只得诉至法院。

然而对此说法,邵某一方却在庭上辩称,当时自己家装修是向物业报备过装修情况,也听取过物业意见,3月初将进户门更换成向外开启,同楼约有一半住户也将进户门向外开启,李某一方并无异议。只是在装修期间,装修工人开门时不慎将门撞到了对方门上,才发现了问题所在。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当事人在行使不动产权利时,不能损害或者应当兼顾相邻方的利益。本案中,邵某家进户门按原有设计应为向内开启,现邵某家将进户门改为向外开启,且向紧邻成直角的李某家进户门方向开启,由于房屋结构原因,该门在使用过程中向外开启不但占用公共部位,且客观上也会对相邻方带来影响,侵犯了相邻方的合法权益,故李某一方要求邵某一家将其进户门恢复为向内开启的诉请,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邵某一方不同意的辩称理由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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