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维权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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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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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热线

公司拖欠工资可否直接起诉

我是一家互联网在线教育公司职员,目前仍是在职状态。公司自2019年起陆续拖欠了数月薪资。此后虽然按比例发放过一部分,但直到现在仍有一半尚未发放。补发工资的时间一拖再拖,请问我是否可以直接起诉公司尽快拿到应得的劳务报酬呢?之前离职的同事,仲裁后很久才拿到拖欠的工资。请问是否可以绕过仲裁直接起诉?会不会快一点?  卢女士

【解答】

卢女士,您好!根据您所述的情况,是否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公司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劳务报酬,关键是您与公司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当然,若您与公司订立了劳动合同而且有事实的用工关系,则您与公司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同时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您首先要确定您与公司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若是劳动关系,则您追讨劳动报酬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再向法院起诉;若是劳务关系,则可直接起诉到法院请求公司支付劳务报酬。

保安公司不发制服无法上班如何维权

我应聘了一家保安公司,去年9月签的一年劳动合同。但到现在一直没有让我上班,也没有发工资,更不提相应的保险了。我和单位沟通了两次,单位一直以没制服为由拒绝让我工作,我应该怎么维权?  孙先生

【解答】

孙先生,您好!据您所述,您与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故以您已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来进行论述。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以没制服为由拒绝安排您工作,在您多次沟通后,公司仍不予解决问题,导致您不存在履行劳动合同的可能性,建议您及时与用人单位协商确认劳动合同履行的问题。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未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以书面的形式向单位发出通知,解除原因应写明“因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拒绝安排工作,拒绝支付工资,拒绝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否则可能您被认为主动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未构成婚姻关系是否可强制搬离

我爹找了个后妈,已经同居一年多了,如今差不多每个月都要吵架,我爹想赶她出去,但她死活不离开。因为种种原因,两人没有领证,我有权利强制她搬离吗?  郑先生

【解答】

郑先生,您好!据您所述的情况,您“后妈”与您父亲并未登记结婚,不构成婚姻关系。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该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即您所述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允许他人居住或者不允许他人居住,甚至为他人设立居住权。如您是房屋所有权人则有权要求他人搬离房屋,反之,则无法强制他人搬离。

如房屋所有权人要求他人搬离遭拒绝的,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搬离,待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

污水倒灌房子泡水应当如何确定责任

我的商品房位于最低的楼层,两周前发生了严重的污水倒灌。部分家电、木质家具以及房门等因浸水有不同程度的损毁。查明原因是位于阳台的排雨水管道及厨房排污管道严重堵塞,导致污水由地漏孔反涌造成的。初步怀疑是楼上住户私自将厨房排污管道改到排雨水的管道。楼盘已经交付使用超过两年,过了质保期。这种情况应该如何确定各方责任?损失应该由哪一方承担?  南先生

【解答】

南先生,您好!根据您所述的情况,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该法第二百九十六条又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您初步怀疑是楼上住户私自将厨房排污管道改到排雨管道,因严重堵塞,导致污水由地漏孔反涌。建议您先向小区物业报修,由物业以及楼上住户共同检查排污及排水管道,判断管道堵塞原因,确定责任人。在确定责任人后,就可以协商修复、修复费用及赔偿损失等事宜。若双方协商不成,则可以通过诉讼途径予以解决。当然,在此过程中应注意收集及保留相关的证据。

楼上空置房漏水小区物业是否担责

我家楼上是空置房屋,因下大雨窗户未关,造成楼上积水渗漏到楼下住户,对正在装修的房屋造成不小的损失,物业应该负责任吗?  左先生

【解答】

左先生,您好!依据您所述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同时,根据该法第二百八十七条的规定,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您楼上的房屋是空置房,该房屋没有业主,则小区物业公司须对该空置房屋承担管理、维护的义务。物业公司因疏忽,在大雨前没有查看空置房屋的门窗等设施,导致该房屋积水渗漏到楼下,造成您的损失,您可以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约定,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本版问题由特约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王丹律师回答,仅供参考。金勇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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