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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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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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卖出个人银行卡

男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获刑

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刘颖

网上意外结识一网友,对方想出2000元收购银行卡,没成想对方实际的目的,却是想借他人的银行卡为自己暗地从事的电信诈骗活动提供便利,而捞得这“意外之财”的小金也因此让自己陷入了深渊。近日,经崇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崇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小金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3月初,小金在一网络招聘群中结识了网友“西瓜”。几天后相约在小金家附近的网吧见面,当天一同打游戏期间,西瓜提出希望小金能帮忙申请一个QQ账号。小金没有多想,用自己的手机号注册好账号,连同密码一同提供给了西瓜并收下50元感谢费。午饭期间,西瓜又承诺如果小金能够卖一张银行卡给他,会给小金2000元的好处费,被问起这张卡的用处时,西瓜明确表示该卡是用于一款小型网络游戏收款。考虑到自己没有多余的银行卡,小金便拒绝了西瓜的请求。

半个月后,小金突然收到一条微信推送,称办理某银行卡即可获赠20元话费及小礼品。想到西瓜此前询问自己是否有多余的银行卡,现在办理银行卡又有好处,小金心中不禁窃喜,赶紧办了一张。小金觉得,即便用于违法犯罪也和自己无关,加上有2000元的“高额回报”,还是决定将卡卖出。3月22日,他通过微信将新办的银行卡号、密码及验证码发给了西瓜。

5天后,西瓜提出害怕小金私吞卡内的钱,因此用卡时需要本人到场,于是将小金约到了上海某宾馆见面。小金进入房间,发现西瓜不在,而是有两个陌生的男子在等他。二人让小金交出手机后,通过手机接收验证码,但由于当天没有款项汇入,让他第二天再次前往宾馆。

有人看着自己、不让自己碰手机,这一切都让小金想到对方极有可能在违法犯罪,但此时的他骑虎难下,第二天仍根据对方要求前往宾馆,配合对方操作手机,使得西瓜等人的违法犯罪活动顺利进行。

第二天回去的路上,小金尝试登录手机银行却发现无法登录,转账记录也无处可查。到家后他收到西瓜2000元微信转账,再联络时却发现已被删除好友。凌晨小金电话联系银行客服被通知该卡已被冻结,此时的他真正感觉到自己闯下了大祸。

后经查实,他人利用犯罪嫌疑人小金的银行卡支付结算金额40余万元。检察机关认为,本案中,小金明知他人违反银行卡使用规定,将个人银行卡、手机交由他人使用并非法获利,可以推定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今年7月,上海崇明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小金提起公诉。上海崇明法院后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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