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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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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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薅羊毛”又违反取保候审规定

男子被判实刑

□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顾家奇

本报讯  寒暑假时,很多同学都会从事各种各样的兼职,为自己赚点零花钱,但如果利用网络平台的漏洞,通过“歪门邪道”“薅羊毛”,有可能面临违法风险。近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尹某提起公诉,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尹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8年底的寒假,当时尹某还是某大专院校一名大三学生,无意中看到,在某APP平台通过帮助店家刷单,可以套取红包赚钱。尹某加入一个QQ群,通过群里的老成员手把手“教学”,尹某掌握了相关“技术”。

尹某先在QQ群内购买了一个有新人红包的号登录某APP平台,再花上几块钱和新人红包,到和自己有“合作”的店铺,下单购买商品。在填写收货地址、收货人信息时,尹某会故意填写与“合作”店铺老板约定好的地址,再随便杜撰一个收货人。

店铺老板在看到这种单子后,便知是虚假订单,会直接点送达。事后,老板会把套现来的红包与尹某对半分,同时把佣金和下单时的成本转给尹某。

2020年4月,某APP平台在对客户信息核查时发现了虚假刷单线索,遂向警方报案。经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尹某伪装成某线上订餐平台新用户,在平台虚假下单800余单,参与套取红包补贴1.3万余元。

尹某在寒假期间参与“薅羊毛”赚取零花钱,2019年大专毕业后,他回到家乡找到了一份稳定、体面的工作,但因为在校期间的犯罪行为,尹某在案发后不得不辞去工作,2020年5月尹某因涉嫌诈骗罪被静安公安分局取保候审。

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尹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按时接受公安机关传讯,在办案民警多次致电后才姗姗来迟,公安机关认为其多次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情节严重,遂提请批准逮捕。检察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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