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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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0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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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海外酿血案 凶手儿子要分被害人赔偿款

法院:不构成继母子关系 驳回上诉

□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张先生因与再婚妻子李女士有矛盾,在国外杀害了妻子并自杀。尽管两人的生命都终结在这场悲惨的血案中,但他们家属却因为这个变故而闹上了法庭。当李女士的父母起诉要求张先生的家人在遗产范围内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金获法院支持后,张先生的儿子又以其是李女士的继子为由提出上诉,要求分得这笔赔偿款。日前,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终审判决。

被害妻子家人要求凶手丈夫赔偿获支持

张先生与李女士是一对再婚夫妇。张先生膝下有一子——小元。2017年,李女士前往美国定居。而张先生则带着儿子生活在加拿大。分居两地,夫妇俩的矛盾越来越深。2020年10月26日上午张先生在美国的街头杀害了妻子李女士,随后他也自杀了。

心爱的女儿殒命异国他乡,这让李女士的父母悲痛欲绝。尽管凶手已经死亡,但他们还是将张先生的母亲和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在继承张先生遗产范围内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金。

法院支持了老两口的诉请请求,判决张先生的家人赔偿156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张先生的母亲和儿子却不认可,提出了上诉,认为小元不仅是张先生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同时也是李女士有抚养关系的继子,依法属于李女士的“近亲属”。小元有权要求分得赔偿款。

凶手儿子是否有权分赔偿引发争议

小元表示,2011年他转到上海就读初中,其间李女士以其母亲的身份来学校,对他的教育以及生活各方面进行关心。同时,他的初中及高中学生学籍卡登记表都显示母亲一栏一直都登记为李女士。小元还拿出了旅行照片、机票、酒店信息、通话记录和演唱会票据,证明李女士生前与小元多次进行家庭旅游,李女士不仅以长辈的身份来教育小元,更会以朋友和老师的身份来引导和关心小元。虽然小元和李女士于2017年各自去了不同的国家,但他们仍会每年多次相聚在一起。

而李女士的父母却表示,学籍卡的相关内容都是由小元父亲办理填写的。2014年至2017年2月,小元与李女士只有短暂的交集。即使生活在上海的日子,小元与李女士也是分开居住,小元的学习都是由其父负责,李女士并未与其形成事实抚养关系。从照片的站位来看,李女士与小元的关系看上去没有那么亲密,且没有李女士与小元单独出游的照片。小元也都是称呼李女士为“阿姨”。

小元对此的解释是,分开居住是因为李女士身体不好,他也需要自己的空间。除了休息时间,一家四口都生活在一起,其间也有一起旅游和娱乐。

法院认定不构成继母子关系

小元与李女士是否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是他能否作为近亲属参与赔偿款分配的关键。法院认为,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作为拟制血亲,与自然血亲不同,双方唯有形成抚养关系,才产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抚养关系的认定应综合多种因素,包括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继父或继母负担未成年继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对其予以生活或学业上的照顾、教育和保护等等。本案中,结合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可以看出,2011年1月张先生与李女士再婚后,同年小元前往上海读书。2011年至2015年4月,小元与奶奶一起居住,并未与李女士生活在一起。小元上高中后住宿,亦未经常在家居住。2017年2月,李女士前往美国发展,而同年3月小元与父亲张先生前往加拿大求学。可见,小元与李女士并未长期共同生活,小元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李女士负担其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用。综上,小元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与李女士之间形成事实抚养关系,其主张与李女士之间成立继父母子女关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信。据此,小元要求分配李女士应得的赔偿款亦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还表示,死亡赔偿金作为对死者亲属的经济补偿,兼具物质上的补助和精神上的抚慰两种性质。丧葬费是处理死者身后事所实际支出的费用。李女士正值盛年遭张先生杀害,李女士的父母俱年岁已高、痛失爱女,本可享受天伦之乐的年纪却要承受精神上的无尽痛苦,一审法院判决小元在继承张先生遗产范围内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于法有据,亦符合人伦常理,对此法院予以支持,一审法院认定的赔偿金额并无不妥。

最终一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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