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版: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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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2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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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经济法30人论坛”在津举办

以常态化监管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日前,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第33期“经济法30人论坛”暨南开大学第三届经济法论坛在津举办。与会专家围绕“数字经济的经济法促进”主题展开讨论,进一步推动常态化监管的科学化、敏捷化、精准化、持续化,落实数字经济要素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张守文,以“数字经济发展的经济法促进:主题与问题”为主题,围绕数字经济、发展经济、规制手段、数据要素、制度构建五个关键词发表对经济法未来的展望。他表示,经济法既是发展促进法也是规制法,需要研究监管应如何体现“发展导向”,切实保障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从而在法治框架下构建“发展型监管”。

深圳大学特聘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王晓晔,就欧盟《数字市场法》对我国反垄断法的影响发表了主旨演讲,提出欧盟DMA规定的守门人制度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并对我国反垄断与监管是否应当二元分治进行了着重阐述。王晓晔教授认为我国立法必需考虑国情,数字领域的反垄断包括监管应设置在反垄断执法机构,暂不进行二元分治。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实验室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时建中,以“公共数据的若干法律问题”为题,围绕研究什么样的公共数据、公共数据权利的配置以及授权应用机制的设计做出了相关阐述。时建中教授认为,目前公共数据概念逻辑混乱,需要进一步梳理,并且公共数据的政府利用存在独家授权限制竞争的风险,抑制公共数据的使用效率,需要充分破除围绕公共数据的行政性垄断。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李青,以“对《反垄断法》修订的几点观察”为题,围绕“《反垄断法》的定位和主要内容”“《反垄断法》的修订”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特殊定位”三个部分进行展开。李青副会长表示目前已有实践通过公共数据的整合投资,形成了公共数据利用的闭环,如何利用公共数据应当进行深入考量,并认为未来应当继续思考《反垄断法》当中的罚款基数问题、强监管下的程序涉及问题以及加强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理论研究。

会议分为“数字经济法治基础理论”“数字经济与竞争法治”“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数字经济与科技监管”“数字经济法治新锐传声”五个单元。  朱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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