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川
本报讯 1月18日—19日,生态环境部在京召开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去年全国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共实施行政处罚案件18.6万件,罚款数额152.8亿元,同比增长32%;2019年,将全面实施长江保护修复、重点推进长江经济带地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并继续推进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生态环境部指出,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系统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圆满完成了全国158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任务,问题整改率达99.9%。基本消除36个重点城市1009个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为95%。编制长江经济带11省(市)及青海省“三线一单”,印发《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办法》,组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强化太湖、滇池等重点湖库蓝藻水华防控。同时,坚定不移禁止洋垃圾入境,全国固体废物进口总量同比减少46.5%。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挂牌督办的突出问题中1304个完成整改,问题整改率达99.7%。
2018年,全国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共实施行政处罚案件18.6万件,罚款数额152.8亿元,同比增长32%,是2014年的4.8倍。落实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联合挂牌督办、现场督导大案要案,并开展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
会上,生态环境部要求,2019年,要继续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实施长江保护修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攻坚战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开展长江流域国控劣V类断面整治。重点推进未达治理目标的重点城市以及长江经济带地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同时,继续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启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筹开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渤海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严重违法行为、“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等强化监督。系统构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要继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继续推进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和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推动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制定实施湾长制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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