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

上海法治报 2019年04月01日

  幼儿园里受伤,园方应否担责

我女儿今年5岁半,正在上幼儿园。前几天孩子在吃完午饭后,和小朋友一起去玩滑梯,不小心从滑梯上摔下来摔伤了手臂。

请问律师,这样的情况幼儿园该不该负责?如果需要负责,是否应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葛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幼儿园在教育、管理的过程中没有尽到管理、教育责任,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孩子受伤是别的孩子造成的,肇事孩子的监护人也应承担责任。

装修工人闯祸,责任由谁承担

我雇用的装修工人在装修时,由于工具掉落,将楼下停放的一辆轿车砸坏。

现在车主要我和装修工人一起承担责任,请问律师,此事我需要承担责任么?我是否需要赔钱给车主?——宋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宋先生是否承担责任须视其与装修工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而定。

如果双方系承揽关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双方是雇佣关系,在装修工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宋先生与装修工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可以再向装修工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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