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上海法治报 2019年04月05日

  上海希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局于2019年2月15日受理陈秋花工伤认定一案,现本局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青浦人社受(2019)字第317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青浦人社补(2019)317号《提供证据通知书》。请你公司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与本局联系并提供事故经过等相关证据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视作送达),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本局将根据所掌握的证据材料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联系电话:021-33863759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〇一九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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