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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 2019年04月30日

  楼房房檐突然脱落伤及居民谁来赔偿

我家住在一个弃管小区(就是没有物业管理),小区楼房最近有房檐脱落现象,社区组织维修房檐,但提出费用需每户平摊,由于有部分住户不肯出钱,造成维修迟迟无法开展。如今,这个房檐脱落并伤及居民,请问谁该对此负责?被伤居民的医药费用该谁承担?  罗先生

【解答】

罗先生,您好!首先,如果小区没有物业管理,且无法达成一致,对于房檐脱落的危害,也是可以进行维修的。因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应结合具体事实情况确认侵权责任人,如房檐脱落系建筑质量问题,可向开发商、建筑方主张赔偿;但若非因质量问题引发的房檐脱落,应由小区物业承担赔偿责任。鉴于您所在的物业属于弃管楼,没有小区物业,则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故受害人可向该楼的全体业主主张赔偿责任。

债权人已离世继承人可讨债

十多年前父亲借了3万元给别人,对方用房子抵押的,借条上规定2002年末偿还,但直到现在对方迟迟未还。如今父亲过世,现在想以我的名义诉讼,有这个可能吗?

常先生

【解答】

常先生,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现您的父亲出借钱款给债务人,经您父亲和债务人协商后,债务人在出具的借条上明确归还期限为2002年末,也就是从还款日到期之日起即为您父亲债权受到损害之日,现还款日至今已近17年,远远超过三年。如果您父亲在世时,没有符合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则目前诉讼时效已过,您父亲即便在世,也将丧失胜诉权。但若该债权仍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由此可见,合法继承人是可以继承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的。只要确认您是合法继承人,即便您父亲已过世,您作为其继承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偿还全部债务。

一房东二房东纠纷导致租户无法居住

一房东和二房东发生合同纠纷,原因是二房东非法砌墙隔间,一房东据此解除了与二房东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租户提前搬走。我作为租户,合同上已经交了3个月房租和1个月押金,以及水电押金。合同上注明需住满1年,才退押金,现已经住了将近2个月。请问他们发生纠纷,导致我被迫提前搬离,这合理吗?我应该如何维权?

田先生

【解答】

田先生,您好!二房东与一房东发生纠纷,最终解除了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一房东要求二房东腾房,这是符合协议约定的。但是您与二房东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并未解除,尚在有效期内,但客观上二房东已不能提供约定的租赁房屋给您使用,致使合同无法履行而面临解除,从解除的原因分析,系二房东违约,故您可要求二房东退还押金及尚未履行的房租钱款,并根据您与二房东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要求二房东承担违约责任。

银行贷款已逾期父债无需子来还

我家的农村房屋原来有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和原房屋产权证都是我爸名下的),现在房屋推倒和邻居一起自建商品房,新的房屋产权证还没有办下来。整个过程都是我自己和邻居一起出钱建造的,有相关证据可以证明。现在我爸爸欠银行贷款还不上,担保人是他的朋友,此前我还分得一套房子,已经装修完毕并入住。法院能查封我现在住的那一套房子吗?还是可以查封我出钱自建的商品房?  马先生

【解答】

马先生,您好!您父亲向银行借款,他朋友是担保人,现到期未还,应由您父亲履行还款义务,并由父亲的朋友履行担保义务,在银行依程序申请民事执行时,被执行人是您的父亲及担保人。那么您的财产是否可以被查封?如果您既不是贷款担保人,您名下的房屋也没有作为担保物,则您与这起执行案件没有关联。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即法院可以查封登记在您父亲及担保人名下的房屋。对在第三人也就是您名下的房屋,除非您书面确认该房屋属于您父亲,否则法院是不能查封的。至于尚未登记权属的自建商品房是否能进行查封,应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书面相关证据确定房屋权属后,再予判断是否可以被查封。

宠物狗被车撞肇事者还闹事

我家养的狗在离家门口旁3米不到的十字路口被车撞了,没有牵引绳、也没有狗证,只有疫苗证,当时车主车速很快,把狗撞了之后又来回轧了一次,导致狗后腿断了,骨头粉碎。当天车主意图离开,我报了警,警察说等几天出结果,把车主的驾驶证扣了,还让我先带狗去治疗,到时候带发票去派出所。此后,车主说有事先离开,结果第二天晚上车主带了十几个人过来闹事,让我别找他,还一直骂人。请问我该如何维权?车主是否应该赔偿治疗狗的相应费用?

罗女士

【解答】

罗女士,您好!第一个问题,涉及您的宠物狗被撞伤后赔偿责任承担问题。首先,车主的是否需要对您宠物狗的受伤赔偿,应视车主在驾驶中有无过错而认定,如果车主未尽到谨慎驾驶义务导致您的宠物狗受伤,其应对该事故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若经事实调查后确认车主在驾驶过程中没有过错,则毋须对您宠物狗的撞伤承担责任。其次,您作为宠物狗的饲养人,未拴牵引绳,由此宠物狗跑到十字路口,被车辆撞伤,您对宠物狗的受伤具有重大过错,也应承担责任。第二个问题,在事故发生后,车主带了十多人来闹事,并对您有辱骂或殴打等言行,建议您及时报警处理,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涉及殴打的违法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如对方对您人身、名誉等造成民事侵权的,您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民事赔偿责任。

本版问题由特约上海市恒业律师事务所崔瑶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金勇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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