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 王鹏鹏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近日表示:“当前我国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也采取了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那么,该如何评估“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呢?
受影响就是不可抗力?
本次疫情爆发以来,已经对各个行业、各个地区产生了巨大影响,很多商业合同的履行也不同程度受到影响。那么,是不是所有受到此次疫情影响的合同,都可以援引“不可抗力”呢?
《合同法》对于不可抗力的界定必须同时具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三个因素。而对于不可抗力上面三个因素的认定,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此次疫情是不可抗力认定的直接因素,而是否能够适用,则应该考察疫情与合同履行之间的因果关系。比如由于此次疫情的影响,多地采取了不同程度限制外来车辆的措施。在运输合同中,如果由于疫情引起的限制进入而导致无法按时送达,则可以援引不可抗力。若由于其他因素(如调配不合理、备货不足)引起延迟的,则不能援引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能解除合同?
《合同法》94条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很多人据此错误认为,受本次疫情影响的合同可以自动解除。
尽管《合同法》规定,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但前提是该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所谓“合同目的”就是当事人通过订立和履行合同想要达到的目标和结果。以本次疫情期间的口罩买卖为例,合同的目的显然是“在疫情期间用口罩进行防护”。但是,如果等疫情结束之后卖方再给你配送口罩,此时合同目的就落空了。对于“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需要结合个案进行识别,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不可抗力能免责?
《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很多人错误地认为,受到本次疫情影响,信用卡可以不还、房租可以不付、贷款可以不还。
不可抗力所导致的合同免责,免除的仅仅是因不能履行合同而产生的违约责任,并不是免除合同相对方的履行责任。
如受疫情影响个人信用卡逾期、房租无法支付以及企业贷款逾期等情形,违约方可以主张不承担因逾期所产生的违约责任,而不能不履行还款或者支付房租的义务。
如何应对不可抗力?
本次疫情作为不可抗力的因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我们应该严格按照《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妥善对合同进行管理,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1.需要判断本次疫情是否可以被认定为不可抗力,并且可以进行适用。若由于该要素的判断错误,而导致不积极履行合同,将引起后续的法律纠纷。
2.需要将此次疫情作为合同的不可抗力理由通知并送达对方。特别是:通知不仅要包括不可抗力发生的因素,而且还必须详细论述此次疫情对合同的重大影响,以至于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或不能履行合同。
3.需要积极收集固定证据。因合同纠纷所产生的诉讼,最后都需要证据去支持主张。现阶段除了和合同相对方进行沟通之外,还需要特别注意搜集疫情对合同履行产生重大影响的证据(如政府征收决定、交通管制通知等)。
疫情对于经济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企业只有度过这个寒冬才能迎来新的希望。我们在组织恢复生产的同时,也应该更加注重对合同法律风险的管控,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静待春天的到来。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