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动物”不只是大熊猫

上海法治报 2020年04月20日

  提到珍稀的、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人们往往首先想到憨态可掬的国宝——大熊猫。

但实际上,受到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种类繁多,包括鹦鹉、龟等在内的许多常见动物,部分品种亦不得擅自买卖和饲养。

虽然相关部门对此类违法犯罪持续在进行打击,但还是有不少人对行为性质和法律后果认识不足,没有意识到擅自买卖野生动物可能涉嫌犯罪。

由于对野生动物的分类和鉴别涉及专业问题,而普通人并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因此更需要加强动物保护意识和相关的法律意识,以免出于喜爱动物之本意,却不小心触犯了刑律。陈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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