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刘燕萍
本报讯 从火影忍者、圣斗士星矢到海贼王,动漫迷们到底踩了多少假冒伪劣的“坑”?日前,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对假冒“S.H.Figuarts” “Portrait.O f.Pirates”注册商标系列刑事案件中的20余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他们被以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至500万元不等。
假冒伪劣进入“玩具城”
上海杨浦法院经审理查明,“S.H.Figuarts”商标、“Portrait.O f.Pirates”商标分别于2011年3月28日、2014年8月14日在我国依法核准注册,核定使用范围均为第28类玩具等商品。
被告人柯某甲与被告人翁某某夫妇于2016年3月、2019年1月先后注册成立博罗县嘉豪动漫玩具有限公司、东莞市嘉豪动漫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安排其妹夫、妹妹被告人洪某某、柯某乙夫妇分别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柯某甲同时在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东莞市桥头镇开设工厂,指派被告人洪某某具体负责管理、采购原材料及组织聘用人员,先后雇佣被告人李某某、赖某某、罗某某、何某某、钟某某、黄某某、刘某等人为铸钢部、工模部、注塑部、喷油部、移印部、吸塑部、装配部、质检部等部门负责人,采购原材料、组织工人以流水线形式生产假冒“S.H.Figuarts”“Portrait.O f.Pirates”等注册商标的动漫玩具,并在东莞市桥头镇、广州市大新路等多处租赁仓库,雇佣文某、蔡某某、徐某某、杨某某等人负责储存和运输上述假冒注册商标的玩具。柯某甲与被告人翁某某另在广州市国际玩具城租赁商铺,雇佣被告人吴某甲、吴某乙、吴某丙、吴某丁、沈某某等人对外销售上述嘉豪公司生产的假冒注册商标的玩具。
销售额最高达1500万
自2018年1月至案发,上述二十余名被告人参与生产、销售的假冒“S.H.Figuarts”“Portrait.O f.Pirates”等注册商标的动漫玩具的非法经营数额或销售金额分别为30余万元至1500余万元。
2019年8月8日,公安人员在东莞、广州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共抓获涉案人员20余名,并于当日及次日在涉案工厂、商铺以及仓库搜查扣押了大量标注“S.H.Figuarts” “Portrait.O f.Pirates” 等注册商标的动漫玩具。案件处理中,被告人翁某某向被害单位赔款、达成谅解协议,销毁了涉案模具并刊登声明,赔礼道歉。
法院认为,被告人翁某某、洪某某伙同被告人李某某等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假冒的注册商标达两种以上,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蔡某某等人受他人雇佣,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翁某某、洪某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余20余名被告人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对上述被告人依法均应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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