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官实地踏勘河道污染情况

检察官在查看河道污染情况 本版照片由奉贤检察院提供

“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签约仪式现场
□法治报记者 夏天
清澈的浦南运河缓缓流淌,开阔的视野间,充盈着新鲜的空气。鸟语花香的河畔,一个个全新居民区拔地而起——在奉贤新地标“上海之鱼”南侧,一条沟通新老城区的“十字水街”蔚然成形。过去,这里遍布工业企业、违法搭建以及畜禽养殖点,而今这里实现了“还权于民、还利于民”,成为对市民开放共享的滨水生态公共空间,是南上海水环境改善最生动的一抹剪影。
在这巨变的背后,是2228条劣V类水体的消除,是353家工业企业的整治,是320多万平方米的拆违,有对26处“难啃硬骨头”的公益诉讼立案,更有制发12件检察建议的“攻坚”。在“河长+检察长”这一全新“上海样本”的推动下,奉贤2020年劣Ⅴ类水体已全部完成整治,水质监测全部达标。而奉贤区的这一探索,也有望在全市得到借鉴推广,以期解决水环境治理的“老大难”共性问题。
检察建议督促基层政府履职
此前奉贤区某镇所辖的塘河,一段时间内水质问题较为严重,区水务部门通过现场实地踏勘,发现问题源头是污水管网的破损。
“河道问题,根子在岸上。”区水务局王万宽副局长一语道破其中症结所在。但这次,水务部门还有一张“底牌”未出——那就是奉贤区探索的“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
奉贤区人民检察院迅速介入这起事件。检察官通过现场取证,向属地镇政府制发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对方受到压力,迅速安排资金、修复管网、回流污水。目前,该河道已完成消劣工作。这一效率,让水务部门称赞不已。
惊喜还在后面,王万宽说:“从河道整治角度来说,更重要的还有后续的巩固提升。区检察院在检察建议中提及的断头河黑臭影响居民生活、企业涉嫌超标排污、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私自排污等问题,由承办检察官根据实际制作回访计划表,明确回访时间及形式,对建议内容全程跟进,不定期抽查整改情况并拍照记录;同时,督促行政单位建立长效监管及工作衔接机制,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这种‘回头看’工作,很好地契合了污染治理后的巩固提升步骤。”
检方牵线搭桥 截断渗漏油污
如果说监督行政机关履行主体责任,是对解决问题的一种“加速”,那么对处于法院查封状态的泄漏油库进行干预,则是对未解难题的“破冰”了。
在奉贤某镇,行政机关查明了近期辖区内浦南河水质出问题的源头,但让他们一筹莫展的是,那座泄漏油库属于被外区法院查封的资产,属地政府没有处置权。同时,油库原属企业法人也无法联系上,致使属地政府难以解决这则河道污染源整治难题。
奉贤检察院介入后,牵头召开多部门沟通协调会,邀请中华环保联合会华东办事处负责人分析研判民事公益诉讼的可行性,并协同区河长办、属地政府赴法院协调油库应急处置问题。经协商,法院同意镇政府对已查封的企业开展应急处置,协助油库泄漏事件源头治理。
随后,属地政府发函至法院,法院及时回复。最终,行政机关在不对油库本身进行任何变动、不妨碍执行工作的基础上,截断了渗漏油污,一举解决了水质问题。
加强协作 合力推进辖区水生态保护
上个月,经市河长办对有关河道进行复测,奉贤区2020年劣Ⅴ类水体已全部完成整治,水质监测全部达标。
据奉贤区水务局披露,“河长+检察长”新模式的探索已得到市河长办、市水务局的肯定,相关领导批示,号召全市各区河长办探索复制推广可能性。“因为河道治理存在面上的共性问题,如控源截污、水环境治理等‘老大难’,亟待一个长效机制,以保持对其常效治理的能力。”奉贤区水务局局长吴利春说。
奉贤检察院表示,“河长+检察长”新模式的建立,促进了全区河湖系统保护及水生态系统整体环境改善,为创造“新时代、新片区、奉贤美、奉贤强”奠定了坚实的生态基础。目前,市检察院也对此表达关注,要求奉贤区院予以总结汇报,以供全市借鉴。
据记者观察,自河长制、湖长制诞生以来,各级政府不断推动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去年底国家水利部发出指导意见,提出可对河(湖)长履职情况“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充分借助党委督查、政府督查、纪检监察、人大政协监督等力量,开展专项督查或联合检查”,以及“畅通公众反映问题渠道,建立有奖举报机制,调动社会公众监督积极性”等。在长三角,《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加强环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三年行动方案》补充了检察监督对落实河(湖)长制的作用:“推进生态检察官制度与河长制、湖长制对接,实现生态检察官派驻河长、湖长办公室全覆盖。”今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地方立法形式进一步明确了检察公益诉讼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力度,以及强化了公益诉讼办案和检察建议的刚性。这些制度保障,都促成了“河长+检察长”模式作为一项崭新的“上海样本”,得以成功运转。
“河长+检察长”新模式在上海率先开启
据奉贤区水务局介绍,处于长江三角洲东南的奉贤地广河多,辖区共有河道3987条(段),占全市总河道数8.4%。自2018年开展河道消劣工作以来,已陆续完成2228条(段)劣Ⅴ类河道的治理,全区仅剩115条未消劣河道。“但这100多条河道多为‘村沟宅河’,不少是‘断头浜’,存在‘治反复、反复治’等怪圈,都是难啃的‘硬骨头’。”
为破解河道治理难题,为上海自贸区新片区水环境保护提供检察保障,奉贤检察院与区河长办签订专门意见,构建检察机关在河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
意见明确,对辖区内的劣Ⅴ类水体、河湖黑臭等问题履职不到位、限期不清理的,河长办将线索移交检察院,由检察机关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成员单位履职,针对未依法履职的,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河长办再督促成员单位整改回复、执行生效裁判等方面提供协助。
意见实施后,奉贤检方强化与区河长办联动机制,围绕互通信息、移送线索、调查取证、协作配合、督促履职、提起诉讼、协作执行等7方面细化协作模式。公益诉讼办案组协同区河长办,选取辖区各街镇未消劣河道现场走访,查看河道水系水质状况、河岸搭建、企业排污等情况,及时了解消劣难点。围绕区河长办移送的涉嫌破坏辖区河湖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公益诉讼线索,检察官们第一时间介入,赴现场实地勘察、取证固证,同时强化内外协作,合力应对环境污染治理难题。就问题整改时长、落实方案、后续监管等问题,检方协调区河长办主动与属地政府、涉案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共同商讨治理难点,确保整改质效,推动问题整改“零阻力”。
检方还先后多次召开劣Ⅴ类水质整治工作推进会,深化跨行政区域协作配合,就治理过程中遇到的跨区域治理难题,提请市检察院、协调兄弟单位共同研究解决方案,破解治理难题。
奉贤检方提供的数据显示,自“河长+检察长”新模式启动以来,共发现河道污染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6条,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立案26件,在前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检方确定了每条未消劣河道污染成因,委托第三方对18条涉劣河道取样检测,全面、客观收集涉河湖环境污染证据,针对河道污染及沿岸企业排污治理中履职缺位情况,相继向各街镇、委办局制发各类诉前检察建议12件,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各行政机关形成治理合力,积极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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