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陈友敏
通讯员 金玮菁
本报讯 快递行业不断的兴起、壮大,随之也暴露出了一些对快递员队伍疏于教育管理的问题。日前,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对一名快递员将同事派送的贵重物品偷走自用的盗窃案提起公诉,宝山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7月的一天,某快递公司安保部郝某至派出所报案称:公司接了一个快递单,从安徽寄往上海,包裹中是客户购买的苹果手机,公司发现丢了包裹后,立即通过监控进行查看。发现这个包裹到了分拣区就莫名其妙消失了。
而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了监控中,他就是该公司快递员张某。他拿起该包裹,放在了自己负责派送的包裹中就离开了。令人生疑的是,该包裹的派送地区并不是由张某负责的。
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盗窃犯罪事实。他说:“我在取自己负责区域的包裹,准备去派送时,看到一个用塑料袋包装的包裹,是放在我同事派送的一堆包裹中,脑子一热,贪小便宜,就偷偷放在我派送的包裹中拿走了。公司一直没找我,我以为没事了,就把手机给了老婆用。”案发后,张某妻子将该手机交还给了公安机关。经鉴定,这部被盗的苹果手机价值7000余元。
宝山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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