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

调动工作岗位,是否需要协商

上海法治报 2022年01月03日

资料图片

我在公司原先的职位是会计,这在劳动合同中也明确作了约定。

最近公司负责人更换后,她想要安排一个自己的熟人担任会计,于是以销售部门缺人为由,要把我调岗到销售部工作。

请问律师,公司能否单方对我调岗?——周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分别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上述规定表明,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全面、如实地履行义务、行使权利。

而劳动岗位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之一,一旦确定,未经双方协商不得擅自改变。

因此,除非法律明确规定的特定情形,否则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调动,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

如果你拒绝公司的单方调岗,应当及时向公司提出,同时继续履行自己上班的义务并取证。如果公司拒付工资报酬或者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你可以及时提出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