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陈友敏 通讯员 王晓丹
本报讯 近日,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被告人蒋某作为“二房东”以欺骗手段获得房屋整租权后,私自添加隔断并将房屋群租,在房东发现并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后,他以拒不退房,怂恿群租客继续租住、要求免租等无理手段任意占用房屋。日前,经普陀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蒋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019年8月,朱女士通过中介结识租客蒋某,蒋某提出整租房屋用于居住,朱女士当天就与之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里明确写明“不得群租、分租,不得隔断”。2020年6月,朱女士被小区物业告知,其房屋已被群租。房屋内隔断在被联合执法强拆数次后,依旧被蒋某重新搭建。朱女士与蒋某约好去中介公司面谈。
见面后,违约的蒋某蛮横无理耍起赖皮,最终两人不欢而散,蒋某依旧霸占房屋,且拒不支付下季度房租,并怂恿群租客继续租住。最终,朱女士只能更换房屋门锁收回房屋。
看到面目全非的房屋,朱女士心痛不已,遂报警。
经查,被告人蒋某租借多名被害人房产后,随意隔断并破坏房屋原有结构,被害人想以违约为由收回房屋,可蒋某拒不搬离、清退,且继续霸占房产不交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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