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怎么付?准入门槛是什么?

上海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政策出台
上海法治报 2022年01月19日

□见习记者  陈友敏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上海市房管局了解到,  《上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试行)》正式出台。对于保租房的准入条件、配租规则、租赁价格、租金支付、租赁期间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试行期2年,自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

在保租房的准入条件上,《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是在本市合法就业且住房困难的在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住房困难面积标准原则上按照家庭在本市一定区域范围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确定。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根据本人和配偶、子女拥有产权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情况核定。计算住房建筑面积的区域范围结合通勤因素确定,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位于浦西7个中心城区、外环以内浦东新区的,申请家庭位于浦西7个中心城区、外环以内浦东新区的住房应计算住房建筑面积;保障性租赁住房位于其他郊区的,申请家庭位于项目所在区的住房应计算住房建筑面积;保障性租赁住房位于五个新城范围内的,计算住房建筑面积的区域范围可结合新城发展和职住平衡需要进一步优化,具体由项目所在区房屋管理部门提出方案,报市房屋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出租单位可以在基本准入条件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细化和增加准入条件,报项目所在地的区房屋管理部门备案。

依据规定,三人以下家庭和单身人士可以入住二居室及以下户型,二孩、三孩家庭可以入住三居室及以下户型。根据供需匹配情况,出租单位也可以将多居室户型拆套安排使用。

在租金支付方面,  《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可以按月或按季度收取,不得预收一个季度以上租金;租赁保证金(押金)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可以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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