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俊意
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自1979年3月恢复重建以来,一直以“出成果,出人才”作为办所的唯一宗旨,在历任领导和全体科研人员努力下,不但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培养了许多优秀科研人才,而且还为社会输送了不少优秀的高质量科研人才。其中,有的人在外地或本市的高校发挥了中流砥柱的骨干作用;有的人则走上了仕途,担任了党政机关或者社会组织的要职。有的还行政、科研双肩挑。据不完全统计,除了为社会培养研究生以及出国深造而留在国外工作者外,仅国内范围而言,就有下列优秀科研人才从所里走向社会。名单不包括借调后回所工作(如调新华社驻澳门分社的蒋恩慈)和调动而未调走人事关系(如调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的齐乃宽)的人员。
兹按调出时间先后排列,简要介绍一下他们的情况:
1、卢莹辉(1934- )女,广东梅县人,中共党员,副研究员。1950年入学于复旦大学政治系,1954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政法系。毕业后任院团委第一副书记、国际法教研室教师。1956年入北京的外交学院进修,1958年回上海社科院任教。1979年入法学所国际法室从事国际法研究。1984年任上海社科院副院长,1985年1月至1993年3月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曾任上海市经济法研究会会长、上海市档案学会会长、上海东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著有《国际法概论》、 《国际法入门》等论著。曾任全国妇联执委会委员。
2、陈天池(1924.8-2015.6)男,中共党员。1947年毕业于朝阳大学法律系。1979年入法学所工作,曾任所长助理兼学术秘书室主任。1981年11月华东政法学院《法学》杂志复刊时任第一副主编,1982年7月任华政教务处处长,1984年4月至1985年8月任华东政法学院院长,1986年调任上海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副会长,兼任上海市政治学会副会长。曾任上海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上海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研究领域为宪法学,曾参与宪法起草工作,有《法学概论》等论著。
3、杨海坤(1944- )男,江苏苏州人,教授。1962年入学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1968年在解放军农场接受“再教育”后分配在上海市青浦县农村中学任教,1980年经全国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招收考试后录用,在法学所宪法室从事行政法学和法理学研究。1984年调往苏州大学法学院,从事行政法学研究与教学。曾任法律系主任、法学院院长。兼任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中青年优秀专家,享国务院津贴。在行政法学等学科方面著述颇多。
4、黄道(1924.2-1999.1)男,浙江磐安人,中共党员,研究员。1949年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历任厦门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政法部司法组成员,厦门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刑庭庭长。1953年入华东政法学院培训学习后留院任教师。1959年起先后在上海社科院政法研究所、华东政法学院、上海社科院哲学所工作。1979年回法学所工作,曾任法学所刑法室主任、所长助理、副所长。1988年调入上海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任上海司法研究所所长。主编刑事诉讼理论著作多部、参编哲学著作多部。
5、郭思永(1925.10-2007.12)男,浙江玉环人,民盟成员,研究员。1947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学系。先后任职于上海法学院、上海女子中学、上海高等法院检察处、上海地方法院。1949年后任职于上海军管会法院接收处、上海市人民法院、上海市交通局系统中专技校、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1979年至1987年在法学所国际法室从事国际私法、涉外经济法研究。1988年调入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任政法组参事。著有《国际私法讲授提纲》 《国际私法讲稿提要》等。
6、李铸国(1933.8-2012.10)男,江苏苏州人,中共党员,研究员。1956年入学于复旦大学法律系,1960年毕业于上海社科院政法系。先后在上海市教育局、虹口体校等单位工作。1979年入法学所从事民法学研究,曾任民法研究室主任。他主持的《技术服务合同立法研究》获1991年国家科委科技进步一等奖。1993年调入上海政法干部管理学院。
7、董立坤(1942.6- )男,江苏阜宁人,研究员、教授。1964年入学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70年3月毕业。1979年6月入法学所国际法研究室工作,主要从事国际私法研究。曾任法学所国际法室副主任、主任,上海社科院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1987年任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副会长,1988年当选为上海市人大代表。1991年调往深圳大学,任法律系主任、法学院院长,广东省政协委员。广东省优秀中青年专家,享国务院津贴,有国际私法和香港法等丰富著述。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