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意外坠亡,跨省纠纷如何调处

沪浙两地调解员通过五联矛盾纠纷处置机制化解矛盾
上海法治报 2022年06月14日

□法治报记者  翟梦丽  法治报通讯员  朱钧

受浙江平湖广陈镇一包工头雇佣的陈师傅来到上海金山廊下务工,不幸一脚踩空从三楼脚手架坠亡。事发后,廊下司法所立刻启动“廊下·广陈联处联调”机制,两地调解员经过9天5轮调解,对双方当事人反复晓明事理、多次言明利弊,各方终于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不慎高处坠落

抢救无效身亡

2021年10月18日上午,已来沪务工十余年的泥水匠陈师傅受平湖市广陈镇包工头周某雇佣,来到廊下镇务工。施工中,陈师傅一脚踩空不慎从三楼高的脚手架上坠落,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廊下派出所对现场进行了勘查,认定陈师傅坠亡属于意外事件。经查,包工头周某户籍地、居住地在浙江省平湖市广陈镇,涉事房主宋某户籍地、居住地在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两个责任主体地跨沪浙两地。司法所立刻启动“廊下·广陈联处联调”机制,将情况同时通报浙江平湖市司法局广陈司法所。

沪浙两地共同落实信息核查、风险研判与防控等工作,共同督促作为责任主体的包工头周某与房主宋某履行相应责任。

2021年10月18日下午,廊下镇与广陈镇的调解员就分头行动,分别与周某、宋某面谈,对其履行能力、责任能力、财产状况等情况进行摸底。

周某起初谎称挂靠在某建筑公司名下,泥水工程是转包给冯某为首的施工队的,但无法提供挂靠合同、转包合同等证明文件。在调解员们进一步询问调查下,周某最终承认了是直接雇佣了陈师傅。对于赔偿金额,周某坚持称经济困难并要咨询律师确定赔偿金额。宋某则表示愿意在建房保险的20万元理赔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调解员汇总信息后,认定房东宋某将房屋建设工程发包给无建筑工程资质的周某,周某雇佣陈师傅等十余名工人参与建造,各方当事人之间属于承揽关系。而宋某在人员选任方面的失职以及承揽人周某对施工安全措施的疏忽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陈师傅坠亡的后果。承揽人、定作人都理应对陈师傅的死亡按照过错程度承担一定的责任。调解员当场指出了周某与宋某在开展施工过程中的疏漏之处,要求其进一步端正态度,切实承担起相应赔偿义务。

邀请法律顾问

估算赔偿金额

事发第三天一早,死者陈师傅家属自四川抵沪,直奔事故现场吊唁并与房东宋某以及包工头周某发生冲突。

调解员老周接待了家属,对事故发生表示痛心,希望家属节哀;对于家属提出瞻仰遗容当面吊唁的要求积极协调派出所予以满足,使家属的情绪进一步平复。

廊下镇调委会当即组织死者家属和房东宋某、承包人周某进行第一次调解,面对死者家属提出的500万元的赔偿要求,承包人周某露出了无助的表情,始终“默不作声”。双方对立情绪严重。

广陈镇调委会调解员老胡也适时介入调解,承包人周某见到来自家乡的调解员后,逐渐放下戒心。周某表示愿意赔偿40万元,但与死者家属分歧依然较大,调解陷入“瓶颈”。

调解员见此情景,及时中止了调解,建议各方先围绕案件实际情况先自行咨询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员。

眼看调解陷入僵局,死者亲属再次出现情绪波动。调解员邀请法律顾问向死者家属详细解释了《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中对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并估算了赔偿金额,同时为死者家属分析调解程序与诉讼程序之间的利弊关系。死者家属见估算金额有理有据且与廊下镇调委会估算金额一致,逐渐从心理上接受了以上赔偿金额。

调解员决定“趁热打铁”,各方和解迎来希望。廊下镇调解员老周召集死者近亲属开展工作,引导劝说亲属合情、合理表达诉求,赔偿款项的酌情增加也必须建立在与法有据的基础上;广陈调解员老胡召集包工头周某及房东宋某明确相关赔偿义务,并说服其采用上海的工亡赔偿标准计算相应赔偿款。

两地调解员经过9天5轮调解,对死者家属反复晓明事理、对周某多次言明利弊,各方终于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为消除死者亲属方的疑虑,调解员再次邀请公安民警与律师到场,详细解释了调解协议的效力以及救济途径,调解方案终获三方认可,调解协议成功签订。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毗邻地区矛盾纠纷案件,承担赔偿义务的两方当事人地跨沪浙两地,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调解申请人维护权益的难度。而在本案的解决过程中,沪浙两地调解员通过“案情联报”  “信息联查”“纠纷联调”  “风险联控”  “处突联动”五联矛盾纠纷处置机制,正确梳理法律关系、明晰各方权利义务、推进多方力量协作、劝阻各方冷静克制、平复家属过激情绪、引导各方握手言和,成功督促定作方、承揽方切实履行赔偿义务,使这起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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