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受损,遭索赔12万元

上海金融法院助力小微物流企业“起死回生”
上海法治报 2022年07月05日

□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法治报通讯员  王静宇  郑倩

疫情期间,一家小微物流公司运送一批医疗器械途中遇水湿受损,遭索赔12万余元。

一边是债务人公司存续面临严峻挑战,另一边债权人亦有资金回笼压力。如何平衡双方利益,最大程度帮助企业恢复正常经营秩序?

近日,上海金融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保险公司与小型物流公司间的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小微企业得以继续生存,保险公司也快速实现了债权。

医疗器械运输中受损保险公司求偿索赔

物流公司受第三人刘某委托运送一批医疗器械由上海至西安,刘某就该批货物向保险公司投保国内水路、陆路运输保险。在承运车辆到达收货地卸货时,发现部分医疗器械因水湿受损,刘某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向刘某赔付后,依据保险人代位求偿权向一审法院起诉要求物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一审法院支持了保险公司的诉请,判令物流公司赔偿保险公司120961.22元及相应的逾期利息损失。物流公司不服一审判决,认为承运的医疗器械应具备严格的密封包装,产生的货损非其责任,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上诉。

该案二审由上海金融法院虞憬法官主审。受理之初,虞憬居住的小区被封控,为了不影响审理进度,他主动联系院内值守同事,通过电子卷宗一键发送互联网功能进行互联网端远程阅卷。

查阅相关卷宗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后,虞憬了解到,上诉人物流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10年的小微企业,本就经营困难,受此次疫情影响,资金压力陡然增加,甚至无力聘请律师参加二审诉讼。

法官在线悉心调解

助力企业共克时艰

虽然案涉金额并不大,但若简单地一判了之,不但无法缓解上诉人的资金压力,也可能成为压垮小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平衡双方利益,最大程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成了虞憬办理该案的主要着力点。

通过沟通,双方当事人均向虞憬表达了明确的调解意愿,但对具体的金额和履行期限存在很大分歧。尤其是上诉人物流公司,希望降低赔偿金额,使原本就资金紧张的情况能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减轻企业面临的资金压力,为复工复产创造有利条件。

为尽快解决纠纷,虞憬决定采取双管齐下的方法推进案件进程。

首先,法官第一时间通过互联网线上庭审方式组织双方集中谈话,以进一步厘清案件事实。接着,法官又多次与当事人进行电话调解,既让上诉人了解举证不利的后果,又让被上诉人理解小微企业的现实经营困难。

经过虞憬的耐心释明,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一致同意适当降低赔偿费用,并延长了还款期限。随后,虞憬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在线庭审确认调解协议。目前该调解协议已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均对案件的处理方式和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法官说法】

中小微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在提供就业机会、推动技术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本案采取调解处理方式,有利于缓解小微物流企业生存压力,助力企业尽快实现复工复产,从而促进企业生产和社会经济全面快速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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