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因急于送外卖强闯红灯,外卖小哥在遭到执勤民警示意停车后仍拒不配合,加速逃逸并将民警带倒摔伤。近日,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外卖小哥张某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据徐汇检察院指控,今年1月17日19时38分许,被告人张某某骑行电动自行车沿本市徐汇区漕溪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漕宝路路口时,因急于送外卖强闯红灯。执勤民警何某示意张某某停车,其拒不配合,加速骑行电动自行车逃逸,在此过程中何某被带倒在地,并在地上连续翻滚。后何某起身并驾驶警车追捕张某某,张某某仍继续逃逸,后被民警拦截并抓获。经鉴定,何某因外伤致双手挫伤,构成轻微伤。被告人张某某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被告人张某某的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
被告人张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证据、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系初犯,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予处罚。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符合刑法罪刑相适应原则,法院予以支持。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