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

上海法治报 2022年08月02日

父母分居闹离婚孩子无人抚养

我有一个智障的未成年侄子,我哥嫂如今打算离婚,并且分居两地,都没有人管他。我侄子由我父母来带,我跟我父母、侄子生活在一起,我每月给家里打钱,但我哥既不给父母生活费,也不给侄子生活费,这样的情况我可以起诉他和我嫂子吗?  段先生

【解答】

段先生,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抚养义务和赡养义务均是法定义务,如拒绝履行法定义务情节恶劣的,则有可能构成遗弃罪。鉴于侄子属于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先变更监护人后向法院诉讼维权。如子女未尽赡养义务,父母同样可通过诉讼维权。

营业部注销债务谁来担

我与某旅行社营业部签有会员卡充值协议,中途该营业部经营不善,被注销,法人跑路。会员卡尚有余额。总公司现在也已更名,法人也变更。变更后的总公司是否应该承担债务,是否应该起诉营业部法人和现在的总公司?  刘先生

【解答】

刘先生,您好!  《公司法》对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做了严格的程序规定,除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之外,公司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必须经过法定的清算程序。一般来讲,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债券债务进行公告,在公告后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则相关的法律责任由股东承担。建议您查询企业的工商信息档案,在公司注销档案中一般会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您可根据此材料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

租房购买新空调

新租户不让拆走

我在曾经租赁的房子里买了一台空调,后来因种种原因将该房屋转租给了亲戚。合同到期后,亲戚搬走时没有拆掉这台空调。知道有新租客入住,我就准备去拆空调,对方告知空调是坏的,并且花了200元进行维修。新租客表示如果不支付维修费就不让我拆空调。请问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处理?  杜先生

【解答】

杜先生,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的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因此,新租客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结合法律规定,您作为受益人应当给付新租客因维修空调产生合理费用。

只有当事人一方签名

调解协议是否有效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口头调解协议书有调解员签名和盖章,但当事人只有一方签名,这样的调解协议书有效吗?  方女士

【解答】

方女士,您好!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因此,协议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是调解协议生效的形式要件,只有一方签字的人民调解协议原则上是不生效的。

残疾员工被辞退

是否应当有补偿

我母亲是某工厂10多年工龄的残疾员工,目前还没有到退休年龄。但最近工厂效益下滑,打算辞退一批工人。由于母亲没什么文化,被对方骗着签了离职合同,没有任何补偿。请问这是否属于欺诈行为,是否可以要求工厂支付离职补偿金?  陈女士

【解答】

陈女士,您好!如果您母亲是因公致残并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原则上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您母亲非因公致残,  《劳动合同法》并未禁止用人单位与残疾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您的描述,您母亲是在被欺骗的情况下办理离职,如果有相关证据证明是用人单位意欲解除劳动合同,且解除合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母亲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连续加班导致肝衰竭

是否可申请工伤赔偿

由于最近公司里的工作繁多,我丈夫被派往外地出差。为了完成相应的业务,连续加班了近10日,导致出现肝衰竭,如今他还在医院里治疗。请问能否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黄先生【解答】

黄先生,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结合上述规定,由于工作繁重导致患病是不属于工伤的,建议您与单位协商从人道角度争取适当补偿。

二手房尾款未支付

卖家应该如何维权

我此前出售了一套二手房,最后还有3万多元尾款未收到,中介公司一直以银行贷款没有下来为由拖延。我此前收款都是跟中介公司过账,现在中介公司联系不上了,我是否可以起诉买方和中介公司?  纪先生

【解答】

纪先生,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您可依据《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约定与买方协商或诉讼维权。

要求员工住在公司

强制执行是否违法

由于疫情影响,我们公司担心员工被封闭在家里,要求员工住在公司。但公司里没有正常居住条件,只能打地铺,其他生活条件也非常差。请问员工是否有权拒绝,如果公司强制实行是否违反法律?  宋先生【解答】

宋先生,您好!用人单位强制要求员工住在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但疫情之下,对于用人单位的要求,建议与劳动者协商,尤其是用人单位并不具备正常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更应征求劳动者的意见。况且即使因疫情在家,仍可通过线上办公等方式完成工作任务,在这种情况下强制要求劳动者住在公司的做法欠妥。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无法协商,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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