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

上海法治报 2022年08月30日

男方婚前赠与房产

相关债务如何认定

男方婚前将个人婚前房产赠与女方一半,此房产涉及的贷款等债务问题,女方有没有偿还的义务?  叶女士

【解答】

叶女士,您好!一般来讲,房屋尚有贷款的情况下是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赠与不动产需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否则,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男方将婚前个人财产赠与女方一半,如果产权变更登记后,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作为产权人应承担还贷义务。

社区诉讼推荐书

应当如何提交

社区诉讼推荐书到底是在委托人户籍地办理,还是在受托人户籍地办理?能在当事人常住所在地办理吗?  岳先生

【解答】

岳先生,您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因此,应在委托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单位及有关社会团体办理相关事宜。

直播乡村体育赛事

未获授权是否违法

我是一个自媒体经营者。老家农村经常举办一些乡村体育赛事,比赛场地是开放式的,任何人都可以前往观看。主办方是当地村委,我以盈利为目的对这些赛事进行网络直播,但是没有获得主办方转播权,请问这样的行为是否会涉嫌侵权?  唐先生

【解答】

唐先生,您好!一般来讲,体育赛事的直播、转播需要赛事组织者许可。体育赛事转播权是体育组织和赛事组织者的一种无形资产,赛事转播权的有偿转让是体育赛事表演市场的一种价值体现。因此,以盈利为目的,在未经授权对体育赛事直播、转播的行为涉嫌侵权。

伪造签字抵押车辆

如此合同是否有效

我名下有辆车,老公偷拿我的身份证,伪造我签名,把车辆过户抵押给一家贷款机构(不是银行),这种合同有效吗,我能否要求撤回?  陈女士

【解答】

陈女士,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因此,您丈夫未经您同意的情况下伪造您签字将车辆抵押的行为是无效的,您可依法向法院诉讼维权。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

居住证积分如何算

我和老公都是江苏人,在上海生活。老公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满120分。如果我们离婚了,孩子判给我,请问孩子还能享受积分政策吗?  杨女士

【解答】

杨女士,您好!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持证人配偶和同住子女需要享受积分相关待遇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结婚证;2、配偶身份证;3、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5、承诺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材料;6、满16周岁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应当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明。”因此,只有与持证人同住的子女才可以享受积分相关待遇。具体事宜建议咨询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在校患重度疾病

学校不让休学

我在某教育机构上海某校区进行专业培训,我的学籍在一家职业技术学院。我被确诊为重度抑郁症和重度焦虑症患者,医生建议回家休养或住院,开了诊断证明,但学校坚决不让休学和请假,只让退学或开除,而且要我放弃学历,请问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任先生

【解答】

任先生,您好!一般来讲,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休学:1、学生因伤、病经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2、根据考勤,一学期因病请假而累计缺课超过该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3、因某种特殊疾病原因,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4、在允许修业年限内,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年。因此,建议您向教育局投诉。

因故退回宠物狗

出现意外谁担责

我于7月5日在外省宠物店购得一只宠物狗,因为家里出现一些变故,7月8号与宠物店老板协商,老板同意退款。我把宠物狗送回店里以后,老板又说狗先寄养在他店里,等卖了以后再给我退款。没几天狗突发重病后死亡,我也没有得到退款。我当时买狗花了1700元,两个来回的路费400元。对方认为是狗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应激反应导致生病死亡,因此不同意退款。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鲁先生

【解答】

鲁先生,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因此,您与宠物店买卖宠物狗的行为成立且生效。您因家里出现一些变故不适宜饲养宠物,请求宠物店退款,但在您将宠物狗送回宠物店时,商家称寄养出售,因此,实际上宠物狗的所有权仍然属于您,宠物店只是帮您饲养,代为出售。在宠物寄养寄售过程中出现死亡,如果宠物店是无常寄养寄售的,宠物店不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是不存在赔偿责任的。建议您与宠物店协商解决。

房东无理索赔

房客如何维权

我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月租是4800元。合同到期当天是工作日,我只好提前搬走,并让房东去看房子。房东认为保洁做得不到位要扣钱。对此,我也觉得合理,毕竟搬家比较匆忙,有些地方的卫生是有遗漏。一周后,房东给我发了一张清单:房间保洁150元,油烟机清洗200元,定制沙发罩800元,复合地板50元,地板更换人工300元,衣柜厨门维修300元,客厅墙面粉刷300元,房东误工一天800元。对这样的清单我们无法接受,房东表示如果不按清单赔付就不退押金。请问这种情况下该如何维权?  宋女士

【解答】

宋女士,您好!根据您所述的情况,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同时,该法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因此,先要根据您与房东所签订的租房合同来认定房东所主张的赔偿项目是否合理。若租房合同对此没有相关约定,则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在您使用租赁房屋期间所产生的自然损耗,您是不需要赔偿的,故建议您先与房东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协商或者最终协商未果,您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房东退还您的租房押金。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