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重申:

非全日制法学/法律硕士可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上海法治报 2022年08月31日

□见习记者  朱非

本报讯  近日,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司法部部长唐一军留言,《建议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消对非全日制学历限制》,司法部对此予以公开答复。

司法部在答复中重申:

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明确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专业学历条件。2019年修订的法官法、检察官法第十二条均相应提高了担任法官、检察官的专业学历条件。

司法部2018年制定出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明确了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学历条件,并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政策。

对于符合“老人老办法”适用范围的人员,取得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学历即符合报考专业学历条件,不限是否为全日制学历。此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对于2017年以后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并取得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硕士等学历学位的人员,也符合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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