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讨论两院报告“热火朝天”

谈全流程网上办案、第三方企业合规……

上海法治报 2023年01月13日

□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夏天

昨天上午,在上海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分组讨论“两院”报告会场,政协委员们围绕法院、检察院重点工作,讨论得“热火朝天”,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谈法治化营商环境

建议细化完善第三方企业合规制度

在洪亮委员看来,此次两院报告“亮点”很多,但他最为关注的,还是检察院报告中提及的第三方企业合规制度。检察院报告中提及,上海检察机关首批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2020年试点以来,对犯罪情节轻微、通过合规考察的40家企业、62人依法不起诉。

“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制度,对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尤其是在护航民营企业发展方面,是非常好的制度设计。”洪亮说,防止因办案“垮一个企业,失业一批职工”已经成为司法界共识,制度推出后也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但是,作为上海检察机关第三方合规专家库成员之一,洪亮在参与一些案件实践中发现,不少民营企业家,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因为合规意识不够,很容易涉“灰色地带”,甚至触犯法律。“我看报告中有一组数据,但我觉得这个适用覆盖量可能还不理想,需要进一步推广。”

洪亮建议,检察机关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第三方企业合规制度,同时研究扩大适用范围。“比如是否可以将个人(个体工商户)纳入?”洪亮同时指出,在第三方企业合规制度适用过程中,合规的有效性评价标准非常重要。“但目前各种标准的理解和掌握尺度不统一,有些已经滞后,有待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而进一步调整、完善。”

谈审判专业化

建议探索明确涉刑不立案、涉刑移送认定标准

“上海法院、检察院在过去5年时间里做了很多实在的工作,推进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司法便民措施等等,成效显著。”金可可委员说,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过去的5年中,上海法院在审判业务专业化建设方面下了大功夫,卓有成效。

金可可注意到,法院报告中关于司法便民方面有诸多举措,“但在这个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新问题,比如网上立案反馈时间较长,缺乏及时、直接、有效的后续沟通程序,一定程度上不利于网上立案充分发挥作用。”

金可可还关注刑民交叉案件中的适法统一问题。“在刑民交叉类案件中,究竟是单纯的民事纠纷还是确实涉及刑事犯罪,有关司法解释提出的标准较为模糊,审判实务也没有实际遵守这些规定,实践中界定标准和尺度不一,导致涉刑不立案、涉刑移送较为混乱,不仅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也给司法腐败留下隐患。”金可可说,这可能是全国性的普遍问题,“上海法院是否能率先尝试提出更为具体、明确的裁判规则,为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司法解释提供参考,同时对本市相关审判工作提供明确、统一的指导意见。”

关于检察院报告中提到的认罪认罚制度工作,金可可则建议,“要进一步充分发挥值班律师的作用,准确把握该制度设立初衷,避免被‘考核’和‘指标’捆绑。”

谈“法律职业共同体”

建议完善亲属间侵害案件审查制度

张玉霞委员说,“两院”工作中均有亮点,敢为人先,探索了很多首创机制,审理了不少首例案件,比如性侵人员从业限制制度、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等等,可圈可点。

“非常难得的是,我看到报告在21页还对不足的问题认真‘自省’。”张玉霞说,这5年来,自己感受了在线庭审等一些庭审方式的变化。尤其感触最深的是“立案”问题。受此前疫情防控影响,法院采取预约制立案,“律师普遍反映‘预约号’难抢,网上立案渠道也不够顺畅。但收到律师们的反馈之后,上海法院随即做了优化和调整,这点值得表扬。”

“我在办案过程中多次遇到在亲生父亲或继父性侵未成年子女的案件中,子女的另一位监护人会考虑到配偶有了案底会影响到子女前途,而放弃追究或要求逼迫子女放弃追究侵害人的刑责。”因此,张玉霞建议,要规范办案人员的职业言行,分类细化亲属间侵害案件具体情形,区分哪些单位、职位需将亲属间侵害案件纳入审查范围,避免“一刀切”进行认定。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张玉霞希望司法机关和律师能共同更好发挥作用,“真正共同让每一个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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