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

上海法治报 2023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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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被劝离职,合同是否延续

我表妹去年年底查出怀孕,最近公司以经营状况不佳为由,与她协商解除合同。

在商谈过程中,公司软硬兼施,并要求我表妹当场表态。在压力之下,我表妹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上签了字,协议约定给予额外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但她回家告知家人后,大家都认为她不应当离职。

请问律师,我表妹是否能够反悔?——胡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就没有权利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了。

如果用人单位采取强迫、欺诈等手段,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必须有证据能够证明协议并不是真实意思表示,不然就很难再得到补偿。

工作严重超时,是否违反法律

我弟弟大学毕业入职了一家公司,由于工作多人手紧,有时一天的工作时间要达到12小时。

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是否违反了劳动法?——方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实行8小时工作制度,即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

由于生产、工作等需要,用工单位在征得工会同意的前提下须与劳动者协商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

但是,加班也不是无限制地延长工作时间,用工单位要根据劳动者的身体状况,适当延长工作时间。

而对于特殊行业,例如铁路、航空、邮电、勘探等,符合条件的单位经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可以实行不同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因此对于特殊岗位,工作时间给予调整至12小时是可以的。

合同到期终止,应给多少补偿

我与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期限至2023年4月,合同约定的工资是7000元。

现在公司通知我,到期将不再续签合同,要求我工作至4月底并办好离职手续。

请问律师,公司应该给我多少补偿?——唐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据劳动合同到期而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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