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友敏 通讯员 金玮菁
本报讯 黄女士因男友生意亏本,竟想到用另一个身份与同学网恋,编造各种理由诈骗钱款。日前,经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女士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黄女士和李先生是小学同学。2022年5月时,李先生向黄女士借款周转,两人便开始联络起来。聊天中,李先生提及自己在做海鲜生意,“他经济状况一定很不错”,黄女士立即对李先生予以关注,进一步了解下得知李先生目前还是单身。想到男友做生意亏本,黄女士便动起了歪脑筋,她假意给李先生介绍“闺蜜小萱”,实则用微信小号冒充“小萱”,网上找来美女照片与李先生“交往”。
“恋爱”过程中,两人并没有见过面,“小萱”不时向李先生索要红包,之后还编造了购买车险、交纳物业管理费、疫情隔离支出等理由,骗取了李先生1.4万余元。由于事后“小萱”一分未还,蒙在鼓里的李先生便询问黄女士,黄女士支支吾吾的反应让他心生疑虑,便前去报警。案发后,黄女士将钱款退还给李先生。
宝山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黄女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诈骗罪对黄女士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女士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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