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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以来,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相关政策执行至今年3月31日,那么本月起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又该如何落实?
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4月1日后调整新冠特殊医疗保障政策至常规医疗保障政策;对新冠诊疗方案内尚未正式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可临时性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个人负担较重、符合救助条件的新冠患者及时给予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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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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