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邱恒元 王莉莉
本报讯 动漫作品《龙珠》风靡带火了“神龙”玩具,而一些眼红其中利益的人却动起了侵权的“歪脑筋”。近日,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法院依法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伍某大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依法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伍某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万元;依法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被告人伍某三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一栋外观普通的五层小楼内,设有一条完整的玩具生产流水线,一楼负责使用模具注塑成型零件,五楼负责喷漆涂装,四楼负责组装零件和质量检验,成品最后流转至三楼仓库入库等待客户提货。这表面上是一家普普通通的玩具工厂,但实际上,流水线上生产的,却是一个个未经版权方授权的假冒伪劣玩具。
这间工厂的经营者是一对兄弟,哥哥伍某大洽谈订单、管理工厂,弟弟伍某二担任出纳、兼顾销售,两兄弟各司其职,共同经营。从2018年起,伍某大伙同伍某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授权,在工厂内大肆生产《龙珠》等动漫的“娜美克星神龙”等角色玩具模型并对外销售。
伍氏兄弟还有一位表兄弟伍某三,平时通过网店、直播间等渠道销售动漫《航海王》系列的“火拳艾斯”“草帽路飞”、《龙珠》系列的“吉连”等仿制玩具牟利,在伍氏兄弟从事这门生意后也“近水楼台先得月”,从他们这儿进货出售。随着伍某三的加入,一条完整的制假、贩假产业链就此形成。
此前,有消费者在伍某三的网店购买了“娜美克星神龙”玩具,在收到后发现玩具做工粗糙,怀疑是假冒伪劣产品,便前往徐汇公安分局报案。
2021年9月,公安机关找到了伍某三的经营办公点和仓库,查获待销售的“火拳艾斯”等玩具产品10000余件,共计价值100余万元。根据部分查获货物的发货地址,公安机关顺藤摸瓜,查到伍氏兄弟的玩具厂,当场抓获伍某大、伍某二等人。警方在现场查获已经制作完成的《龙珠》系列“娜美克星神龙”玩具产品共计900余件。
经查实,伍氏兄弟在2021年8月生产了5000件“娜美克星神龙”玩具,售价从55元至200元不等。经鉴定,上述产品与株式会社万代、株式会社梅格屋的同系列玩具构成复制关系。伍某三通过网店销售侵权玩具,销售额共计80余万元。
经徐汇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徐汇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