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2014年到2016年为一个私人老板打工,工钱未结清,老板打了欠条,之后每年都更换欠条。2022年底,这个老板出意外去世了,老板所住的房产登记的名字并不是他和妻子的,请问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讨回欠薪? 马先生
【解答】
马先生,您好!私人老板拖欠您父亲工资,实际上形成了债的关系,私人老板有支付、清偿的义务,在债务人去世后,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债务人的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清偿的债务。您的父亲作为债权人是可以向私人老板的继承人追偿的,建议尽快通过民事诉讼维权。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