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洪举
出停车场交停车费需先关注公众号,才能完成缴费流程;去餐馆就餐,商家让消费者先扫码关注公众号才能点餐;买完东西或者就餐后开发票,商家要求消费者必须关注公众号……近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商家强制“圈粉”引发消费者不满,二维码成了消费“拦路码”。(4月23日《工人日报》)
随着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普及,扫码消费已经成为很多消费场景中的标配。举起手机“扫一扫”便可点餐、消费、支付的场景无疑带来了诸多便利。但经营者将“扫码”设置为消费门槛显然于法无据,这不仅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更涉嫌侵犯个人信息权。对此,监管部门有必要对“拦路码”予以查处,并构建科学合理的行业规则,以免其沦为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挡箭牌和窃取隐私的黑洞。
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消费需求,自主选择自己满意的商品或服务,决定是否购买或接受的权利。选择支付方式和消费方式显然也属于自主选择权的重要内容。如选择现金支付还是扫码支付,选择网络购物还是到实体店购物,完全取决于消费者个人意愿。
对此,经营者理当尽最大限度满足消费者选择权,且需要说明的是,经营者不享有“自主选择权”,即其无权挑选消费者,也无权要求消费者非得扫码支付。此外,一些商家借助扫码的契机变相强迫消费者关注微信公众号,进而“圈粉”并收割流量和关注。类似行为已经涉嫌侵权和违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除为订立合同所必需,或为履行法定职责,或为应对突发事件等特定情形的,利用个人信息时,需取得个人在充分自愿、知情前提下的同意。且不得以个人不同意处理其个人信息或者撤回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
由于一些商家根本不会告知消费者将搜集利用哪些信息,一些消费者不明就里地被动交出了个人信息。且一些商家没有维护好这些信息的资源、技术和能力,让个人信息暴露在风险之中。
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有着巨大价值,但也更容易被不当收集和利用。便捷易操作的扫码消费看似小事,实则关乎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个人信息安全。这既需要消费者敢于向扫码消费说“不”,也需要消费者协会出面维权。相关部门理应尽快制订规则,对扫码消费的标准和规程、个人信息的收集标准予以明确,严惩重罚变相强制扫码、借助扫码收集个人信息等违规行为。进而让是否扫码真正成为消费者的权利,而非沦为商家算计消费者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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